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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与法治现代化” 高端智库论坛成功举行

日期:2018-05-09 来源: 作者:

    4月21日-22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共同主办的“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与法治现代化”高端智库论坛在南京举行。
    本次论坛得到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江苏方德法律研究中心等协办单位大力支持,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新华日报、江苏卫视等媒体与会报道。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会长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主任,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联席主任张文显,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江苏省法学会会长、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理事会理事长林祥国,江苏省人大理论工作研究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夏道虎,江苏省法学会党组书记石为斌,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胡敏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夏锦文等嘉宾出席论坛。
    来自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中南大学、厦门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海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浙江警察学院和江苏省法学会、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省内外单位的80余位专家学者参与论坛研讨。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主任,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联席主任张文显主持论坛开幕式。他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做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的重大政治判断。这就意味着近代以来历经磨难的中华民族实现了新的伟大飞跃,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转变;这就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了新的历史方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这就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中国焕发出了新的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日益显现出新的生机活力;这就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扩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多元途径,为世界各国发展进步提供了全新选择,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依据,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这就对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深刻阐释,探索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对法治现代化建设和法学研究的新要求,对于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新方针新战略新部署,全面推进中国法治现代化,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会长陈冀平在主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政治论断。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明确要求,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新课题。全体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加强法治及其相关领域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对复杂现实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推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创新发展,特别是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同时,深入开展新时代中国法理研究,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打破彼此之间的藩篱,努力形成法治实践与法治理论相互协同、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互支撑、不同部门法学研究相互配合的研究合力,共同加强重大理论问题攻关。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在研究法治演进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深刻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特殊规律,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提炼标识性中国法治学术概念,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中国法治话语体系。
    江苏省法学会会长、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理事会理事长林祥国在论坛开幕式致辞中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的深刻阐释,着力探讨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对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研究提出的新要求,对于悉心把握法治中国建设方针制定和战略部署的主要依据,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国法治现代化,无疑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用党中央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始终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为新时代法治江苏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胡敏强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做出的关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的重大政治判断,不仅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历史方位,揭示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指明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内涵,指引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战略解决,还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中国法治现代化提出了新的重大战略要求。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为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提供了新的发展动力,也为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实现高端智库价值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本次论坛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与法治现代化”为主题,正是对这一崭新时代使命的学术回应与智库担当。
    在江苏省人大理论工作研究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主持的论坛主题演讲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沈国明,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夏锦文,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封丽霞,先后围绕“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与法治供给侧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情境下法治建设的艰巨性”“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与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与法治现代化的观念变革”等议题发表讲演(摘编另发)。
    本次论坛上,20多位专家学者分三个单元进行交流发言。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葛洪义、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春福等分别发言、参与评议(实况另发)。
    本次论坛于4月22日上午闭幕。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夏锦文主持闭幕式,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主任,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联席主任张文显进行学术总结(全文另发)。

    内容来源: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