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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地方立法的特征与实践创新”学术研讨会暨山西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山西召开

日期:2019-04-12 来源: 作者:admin

2019年330日,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新时代地方立法会的特征与实践创新”研讨会暨山西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讨会成立大会在山西财经大学坞城校区修德楼一层报告厅举行。山西财经大学校长刘维奇教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刘作翔教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岭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肖金明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董立新同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李红勃教授,山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子良教授,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秘书长刘娜老师等来自全国各地的六十余位专家学者参与本次研讨会。开幕式由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郗伟明教授主持。

会议首先由山西财经大学校长刘维奇教授致欢迎辞。刘维奇教授对各位嘉宾的参与表达了热烈的欢迎,同时对各位专家学者对山西省地方立法研究的支持表示感谢。山西财经大学历来十分重视立法理论的研究,学校将持续大力支持地方立法的学术研究,也期待各位专家在研讨会中充分讨论山西地方立法研究的问题,以提高山西立法的研究水平。

随后,中国法学会立法研究会常委副会长朱景文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致辞。朱景文教授对山西省地方立法研究会的成立表示衷心祝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业已形成,但是《立法法》修改之后地方立法的需求仍旧十分巨大,根据我国目前的立法实践,“立法工作已不再重要”的论断有待商议。立法研究的深入仍旧是我们法学理论工作者和立法实务工作者面临的共同课题。在地方立法与上位法的衔接、各地区的地方立法的协调、立法能力不足的问题等都需要各方专家学者继续开展深入的研究,并期待本次研讨会能够取得丰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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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教授表示,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是我国法学理论研究者和立法事务工作者共同关注的话题,地方立法的发展是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冯玉军教授传达了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代表中共中央在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责任担当,在波澜壮阔的时代进程中书写华章。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要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要加强法学理论研究,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者;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自觉做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培养者。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在第八次全国会员大会圆满召开的精神鼓舞下,提前谋划,将在2019年度举办“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系列学术活动。山西财经大学承办的“新时代地方立法的特征与实践创新学术研讨会”是本系列学术活动的第一站,4月20日还将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和区域协同立法高层论坛”,5月25日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地方性法规结构研究”高层论坛,同期还将在华东师范大学举办“新《立法法》实施四周年”研讨会,我们诚挚地邀请广大法学同行关注和参加这些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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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结束之后,会议进行了山西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成立大会由山西财经大学晋商研究院院长闫立宏教授主持。会议分为六项议程:第一项为筹备组负责人闫立宏教授对筹备情况进行说明。闫立宏教授主要介绍了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山西财经大学对法学院设立山西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秘书处的支持、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科研人员参与山西省地方立法的情况;第二项,山西省法学会王晓瑾宣读山西省法学会复函;第三项和第四项为推选理事、常务理事以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随后,山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马俊代表对山西省法学会对成立山西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的祝贺;最后,山西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当选会长孙晓红教授陈述了今后山西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成立大会结束后,各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了合影。 

在“新时代地方立法的特征与实践创新学术研讨会”环节,共有二十余位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分成三个单元和设区的市立法新问题研究、地方立法权规范运作研究、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关系、地方立法的立法技术与立法程序、地方立法的立项与评估、地方立法与司法的互动研究、地方立法的备案审查制度研究、区域协同立法研究八个主题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探讨。其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力宇教授发表了题为“地方立法权扩大与我国的城镇化、事实脱贫攻坚及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报告。修改后的《立法法》扩大了地方立法权,设区的市新享有地方立法权和自治州地方立法权的增加。云南是全国地方立法权扩大最多的升级行政区之一。在扩大地方立法权后,有关地方应当依据宪法和法律,以保障我国城镇化进程为目标之一,从实施脱贫攻坚、解决区域性政体贫困问题和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等方面来进行相关的立法,这些立法的基本方向和依据就是《十三五规划》。同时,地方立法权扩大后,还必须重视立法规划和工作制度。相较于其他的省、自治区,云南还有更多更艰巨的工作要做。中国政法大学李红勃教授的报告为“新时代地方立法的标准”。法治和善治需要良法,目前我国的立法在质量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对于地方来说,良法在形式上应体系统一、条款清晰、语言规范,在实质上应保证既合法又合理、一般性与地方性兼顾、创新性与适应性并存。为了制定良法,立法者应转变观念,提高立法的民主化与专业化,加强立法监督。此外还有江西财经大学易有禄教授、太原科技大学郭相宏教授、山西大学史凤林教授、山西大学殷守革老师、山西财经大学王小萍教授、王志林副教授、郭相红教授、湖北师范大学黄本莲教授等分别作出了精彩的报告。上海师范大学刘作翔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冯玉军教授、山东大学肖金明教授、西南医科大学梅达成教授等对发言作出了评议。image.png

在闭幕式环节,郗伟明教授再次对各位专家学者参加本次研讨会和成立大会表达了衷心感谢,希望各位专家学者继续支持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和山西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冯玉军教授总结到本此研讨会共收到近五十篇学术论文,主题遍及设区的市立法现状与问题、地方立法后评估、地方立法的原则与特征、地方立法与部门法的结合、区域协同立法等等。最后,冯玉军教授邀请与会者后续举办的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将继续举办“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系列研讨活动,为繁荣我国地方立法研究做出贡献。

 

内容来源:中国法学会立法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