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1-14 来源: 作者:admin
12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京召开“改革开放四十年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法学法律界名家云集,共同祝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原所长王家福研究员荣获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改革先锋”称号,致敬老一辈法学家为改革开放40年来法治中国建设做出的杰出贡献,研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陈国平主持开幕式。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党组成员高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原主任委员、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理事长胡康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最高人民法院二级大法官、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胡云腾,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陈甦出席会议并致辞。
高翔副院长指出,王家福先生荣获改革先锋称号,是中国社科院的荣耀,是中国法学界的骄傲。召开今天的研讨会是进一步贯彻改革开放精神,弘扬王家福先生精神财富,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经验,展望法治建设未来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发出了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动员。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王家福先生为榜样,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为人民做学问的思想,不断推进中国特色法学理论创新,大力弘扬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优良学风,不断推进法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胡康生主任对王家福先生的敬佩感念之情溢于言表,他在讲话中表示,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现场,当他听到宣读王家福先生为百名改革先锋之一时激动万分,感到这既是王家福先生的荣光,也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荣光,对此表示衷心祝贺。胡康生主任始终把王家福先生当作人生楷模和良师益友,王家福先生谦和平易的长者风范、卓识儒雅的仁者风范和厚德载物的学者风范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他高度肯定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及其学者改革开放40年来对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杰出贡献,祝愿法学所在新时代取得更大成就。
孙谦副检察长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张军检察长向王家福先生和法学所表示祝贺和敬意。他表示王家福先生是我国享有国际声誉的法学家之一,是新中国民法学的开创者和领路人之一,是最早主张实行“依法治国”的学者之一,是国内最早从事人权研究的学者之一,是法学研究工作优秀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作为“中国法学界的一面旗帜”荣获改革先锋称号可谓实至名归。呼吁法学界同仁学习王家福先生的品格,传承他的学术,弘扬他的精神,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胡云腾大法官代表最高人员法院和周强院长向王家福先生以及中国社科院暨法学所表示热烈祝贺、敬意和感谢。他指出,王家福先生从事法学研究、教育和立法事业近六十年,在新中国重大法学理论创新、重大立法出台和重大法治决策等方面都做出了卓越和开拓性的贡献。不仅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而且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充分肯定,是法学理论界和法治实务界公认的学术泰斗和法治大家。王家福先生热爱祖国、心系人民的家国情怀,追求法治、勇于建言的担当精神,求真务实、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永远是大家学习的榜样和治学的楷模。
陈甦所长在讲话中指出,王家福先生作为著名法学家、优秀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始终牢固树立为人民做学问的思想,不断推进中国特色法学理论创新,弘扬优良学风,是法学所国际法所最为珍贵的财富。王家福先生不独以学养深厚、知识丰富见长,而更是有大智慧的学问家和高境界的实践者,他具备的品质和掌握的方法值得我们一再学习和效法。王家福先生的科研实践与学术贡献使我们获得启迪、激励和鞭策,我们要真正了解国情、把握趋势规律、恪守学者责任、掌握最佳表达,做一个不负时代要求与人民期望的法学研究者。
研讨会由陈甦所长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法学所原所长刘海年,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崔建远,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李富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轶,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郭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先后在研讨会上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校学术委员会主席吴汉东发来贺信。
江平教授在发言中指出,他非常钦佩王家福先生两方面的贡献,一是王家福先生在法学所工作期间,充分发挥国家法学智囊团的作用,特别是在依法治国和人权这两个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能够把人权这样敏感问题中的不利因素转为对我们有利的方面,是很有见识的做法;二是在民事立法方面的贡献。他和王家福先生在前前后后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为中国民事立法及完善并肩作战,结下了深厚情谊,他认为王家福先生能够在立法过程中做到依循而进,而不是急于冒进,展现出很高的学者的智慧。
刘海年荣誉学部委员在发言中表示,改革先锋称号既是党中央对王家福先生贡献的肯定,也是对法学研究大部队中所有同志的勉励。他回忆了从1965年1月至今与王家福先生跨越半个多世纪,从同事到搭档再到挚友的点点滴滴,回顾了王家福先生参加民主与法制研讨会、向中央陈述民法对改革开放和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民法与经济法大讨论、为中央领导讲授“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和实践问题”法制课等荡气回肠的历史往事。深情总结王家福先生是优秀的共产党员,敢于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勉励法学同仁以王家福先生为榜样为法治中国建设而奋斗。
王利明常务副校长在发言中指出,王家福先生对中国的民事立法和民法学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作为“民法四君子”之一,可以说是新中国民法学的开创者、奠基者和建设者。鲜为人知的是,王家福先生对于中国物权法发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早在制定民法通则的时候,王先生就提出物权这个概念,而且呼吁把它写进民法通则。这一思想在当时非常超前,最后在王家福先生的坚持下被民法通则变通采纳。王家福先生本着对国家对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及平和谦虚、低调包容的品格,为加强物权保护鼓与呼,做出巨大贡献却从来不宣传个人,令人由衷敬佩。
崔建远教授认为,有了民法通则,民法才得以生存,并得以在现今迈入繁荣发展的阶段,因此王家福先生首先给所有的民法学者带来了“生存指导”;其次,王家福先生长于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擅长把学者的观点思想用国家决策层易于接受的方式表达出来,这方面少有人能出其右;最后王家福先生还特别注重培养提携后学,包括自己在内的大批学者都受益于他。王家福先生的贡献怎么评价都不为过。
李富成副主任认为,王家福先生始终保持深沉的家国担当和宏阔的学术视野,坚持把国家和人民的现实需要、当务之急作为最重要的事来办,作为最重要的课题来研究,见证了中国法治建设由起步、到中断、再到改革开放以来得以恢复,并由追赶式发展逐渐演进为发展中的自信底气、自主意识、自立成分越来越强的历史过程。他希望学者专家秉承王家福老师的风范担当,关注更加广阔的法治实践和社会治理实践,不固守学科一隅藩篱,不拒绝法治实践提出的课题难题,全力以赴凝聚中国法治智慧,提出中国法治方案,稳住国家航船的法治压舱石。
王轶院长在发言中分享了自己心目中的王家福先生,他认为王家福先生既是智者,又是仁者,还是勇者。在中国法治进程的每一个关键阶段,都能以莫大的理论勇气表达观点和主张,是中国人心目中知识分子最完美的形象,那就是不但要立言,还要立功,更要立德。“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对法学界来讲也是如此。作为学界后辈,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想想王家福老师等法学界的前辈,就会感到特别踏实和温暖,获得继续往前走的力量。
申卫星院长在发言中讲道,王家福先生不但是民商事立法的改革先锋,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先锋,还是法学教育先锋。明年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20周年,也是王家福先生在法学所工作60周年,在清华法学院早期的筹建当中,王家福先生等法学所的老领导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提供了无私的帮助。王家福先生等老一辈法学家关注中国问题,以法治护航国家发展的家国情怀和改革精神值得后辈学人学习。
郭雳书记讲道,王家福先生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此次受到表彰,北大校友们都深感荣幸。王家福先生学养深厚,博采众长,在沟通法治的世界性和民族性方面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形成了中国特色法治理论的思路和方案;王家福先生眼界高远,胸襟开阔,解决了民法和兄弟学科很多的关系问题,一方面提出各学科比翼双飞,另一方面在确立各自学科的调整范围和社会功能方面有很大贡献,展现出高度的勇气智慧和担当精神;王家福先生具君子之风和长者之风,和他交往令人如沐春风。因此,在治学、谋事和为人三方面,王家福先生都提供了很好的榜样和典范。
龙卫球院长在发言中讲道,他在90年代初期认识了王家福先生,随着日积月累的交往和了解,感受其思想和情感,渐渐的对王家福先生由抽象的景仰转化为具体的有血有肉的尊敬和欣赏,不由感叹其心志、智慧、道德、毅力,果是高而弥坚,不愧位列民法四大君子先生。龙院长认为,王家福先生之所以获得这样的殊荣,取得这样的成就,其原因一在于心志,在法治建设道路上敢为人先,披荆斩棘;二在于宽厚,并且躬行“宽厚多一分”,获得法学界一致和长久的尊敬。
蔡立东院长在发言中表示,参加今天的会议在精神上受到了洗礼。他认为,在国家法治建设的关键时期,王家福先生总是敢于发声,并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这跟他平时的理论储备,跟他对党和国家命运的关心密不可分。王家福先生在1995年就勇敢地提出了公私法划分,并主张以此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法律框架的基础,这对于我们国家能够走上市场经济道路,能够走上依法治国道路至关重要。王家福先生不仅有深邃的思想,还有着恰当的表述和统合不同观点意见的温润能力,是具有批判精神的法治建设者,他为我们今后更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树立了深刻而光辉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