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9-22 来源: 作者:admin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深入推进民法总则立法工作,民法室于2015年9月14日至16日在京召开座谈会,听取编纂参加单位和专家学者对民法总则草案民法室稿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有关问题。
谢鸿飞研究员代表参加单位社科院,李仕春主任和杜林处长代表参加单位中国法学会出席会议。
梁慧星、孙宪忠研究员,王利明、杨立新、张新宝、王轶、刘春田、尹田、常鹏翱、刘凯湘、崔建远、李永军、王卫国、赵旭东、郭明瑞、刘士国、徐国栋、张谷、张红等出席会议。
民法室主任贾东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杜涛、副巡视员段京连、备案室主任杨明仑、民法室原主任姚红、原巡视员扈纪华等参加会议。
三天会议集中讨论了民法总则起草中的主要疑难问题,并对民法室室内稿逐章、逐节和逐条进行了讨论推敲。其中主要涉及的疑难问题包括:人格权法是否单独成编或是否在民法总则中做出规定;自然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与权利能力问题;法人的分类标准与具体类型化问题;是否保留“民事行为”概念及法律行为制度的更科学化具体化;隐名代理与表见代理;民事权利的分类与权利客体等。
讨论会上注意到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立法成果的承继和整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成果的吸收问题、网络交易和金融交易与服务问题、国际(境外)民商事新的立法经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