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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第十三届)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正式发布

日期:2018-04-03 来源: 作者:admin

2018年3月26日下午,2017年度(第十三届)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在法律出版社报告厅发布。本次评选活动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评论》联合主办,得到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等众多法学院系的学术支持。

评选活动自2017年12月启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组委会收到网络公开有效投票两千余份,结合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匿名投票,经由专家组对双方投票结果进行分析评议得出最终结果。

法律出版社总编辑孙志华、法律出版社编辑总监张雪纯、法律出版社应用分社社长戴伟、《中国法律评论》执行主编袁方、执行副主编易明群;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革,副会长张骐、易延友,副秘书长董彦斌,常务理事梁欣、陈永生、孙国瑞、杨学林、朱明勇,理事杨晓林;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王文华教授受邀出席了发布会。

发布会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李轩主持。法制日报、澎湃新闻、经济日报、《财经》杂志等多家媒体进行了现场报道。

法律出版社编辑总监张雪纯致辞。他讲到,个案推动法治,诉讼影响中国。主办“中国影响性诉讼评选”,探讨个案公正与制度建设,对于深化制度改革,调整公共政策,以及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骐在致辞中讲到,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和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评论》合作的2017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建设法治重要的一个重要活动,目的就是使法治精神在共和国大地上生根、开花、结果。

随后,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法律出版社编辑总监张雪纯代表活动组委会郑重发布了2017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它们分别是:

于欢故意伤害案——该案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专家学者、司法人员和普通群众对正当防卫、对情理法的平衡进行了多角度讨论,最终推动广大公众对正当防卫制度的认知。

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商家造假不仅会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给平台商誉带来重大损失,需要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该案在动员社会共治、维护公平竞争、改善消费环境上起到了积极作用。

缪新华杀人案——该案判决书显示,唯一物证违背法医学原理,其他证据与缪新华等五人有罪供述不一致,真实性、可靠性存疑,证明力明显不足。该案的再审改判,是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的再次胜利。

“e租宝”非法集资案——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 e租宝非法集资案所涉及的投资数额之巨,投资者之多,持续时间之长,历年罕见。该案不仅触发了金融监管政策的调整,也引起社会各界反思。

杭州保姆纵火案——该案虽已宣判,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莫焕晶死刑,但围绕该案的争论远远没有结束。该案引发了社会公众对物业管理、消防管理的广泛关注。

组织刷单入刑第一案——过去打击刷单行为主要依靠工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上限20万元。该案作为刷单平台非法经营被刑事追诉的首案,极大地增强了对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的震慑,有利于进一步净化网络交易环境,彰显对经营秩序的刑事保护。

陕北千亿矿权纠纷案——凯奇莱公司经历了12年马拉松式维权,历经区、市、省、最高院四级法院,由于案值巨大、涉及省级多个部门,且案件当事人赵发琦实名举报多名官员,所以此案备受外界关注。该案是落实中央关于保护产权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精神的标志性案件。案件虽已宣判,但执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让我们拭目以待。

吸烟被劝猝死案——本案一审判决后在社会上引发了极大争议。有人不理解为什么做好事还要赔钱?有人认为法官判决补偿的做法能够平抚老人家属的悲恸,也有专家学者认为一纸判决扼杀了民众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公共利益的积极性,这是最宝贵最稀缺的社会资源。二审虽已改判,但引发的情与法之争,却仍未止息。

王宝强离婚案——王宝强是大众所熟知的娱乐明星,原本是个人私事,却因明星身份引发了社会持续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讨论中脱离了所谓的八卦本身,民众对什么是职务侵占,如何区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等法律问题纷纷发表意见,此案可谓是一次影响广泛的普法事件。

顾雏军再审案——顾案曾入选2005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当年的“郎顾之争”也引发了国企改革的话题,成为当年公共事件。此次顾案再审,再次引起国内外媒体高度关注。顾案12年的演变历程,也是我国产权保护制度发展变化的一个缩影。

在案例点评环节,专家学者进行了精彩纷呈的专业点评。

对于欢故意伤害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从道德和法律的冲突、舆论审判和舆论监督的冲突、司法公正和地方维稳的冲突三个方面进行了点评。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梁欣重点谈到该案推动了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实践认知,二审裁判结果体现了法、理、情的有机融合,实现了审判与舆论的良性互动,是一堂全民法治公开课,是中国法治道路上的新标志。

对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王文华点评到:该案件在网络时代具有示范意义,一方面显示了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打假的决心和担当;另一方面对提升我国在打假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国际形象、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深远的意义。除了电商打假,消费者也要有打假意识,社会共治,最后受益的是每一个人,是整个社会的福祉。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杨学林点评了缪新华杀人案,他提出,纠正冤假错案需要有三方面共同努力,一是司法良知,二是媒体监督,三是律师尽职负责。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徐家力就“e租宝”非法集资案谈到:我们需要反思为什么“e租宝”在短时间内就集资诈骗了五百多亿?一是打着互联网的旗号,人们容易上当受骗;二是虚假宣传,平面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大力鼓吹,办公地点极其豪华,去交钱的人没有人认为是集资诈骗的公司;三是老百姓对法律知识的漠视、对互联网理财方式的不了解。针对这些问题,政府部门的监管要跟上,同时还需要借助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建立互联网合法、非法的标准界限,给广大群众、特别是容易上当受骗的人一个合法、非法的提示。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对杭州保姆纵火案进行了点评。他从莫焕晶的行为在刑法上存在的可能性谈起,从法理与现行法律,证据与结果等多个角度进行了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李爱君教授对组织刷单入刑第一案进行了点评。李爱君教授谈了该案的特殊性,介绍了各方面专家的观点,重点谈了涉案行为达到入刑标准的判断,并对未来立法的趋势进行了展望。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朱明勇点评了陕北千亿矿权纠纷案。他介绍了当事人的诉讼经历,分析了案件的理论、实践问题,并结合中央、深改组、国务院近期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文件,对类似案件的前景进行了展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瑞从“吸烟被劝猝死案”的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两个方面进行了点评。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晓林点评王宝强离婚案,他从个案反思谈起,就其中的法律难点进行了分析,并深入探讨了该案对家事审判改革以及未来家事诉讼程序、立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完善所具有的积极推动作用。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梁欣点评了顾雏军再审案。她谈到,顾雏军案再审是司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的具体体现。顾案曾入选2005年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当年的“郎顾之争”也曾引发了国企改革中产权保护的话题。顾案再审引起国内外媒体高度关注,今年再次入选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与当年意义截然不同。顾案12年的演变历程,也是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产权保护制度发展变化的一个缩影。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革先生做了总结发言。他讲到,通过个案促进法治,宣传法治精神,这是我们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司法公正是点亮人类前行的一盏灯。司法公正应该像一盏灯来点亮人类前行的道路。在一个追逐利益、分享利益的时代,活动的主办单位、支持单位、媒体、律师朋友们可以被称为带灯者,用梦想点亮司法公正的这一盏灯,照亮人类社会前行的道路。

法律出版社孙志华总编辑在总结讲话中,祝贺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发布会圆满举办,并祝愿活动办得越来越好,为中国法治建设作出更多的贡献。

吴革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司法公正是点亮人类前行的一盏灯

在第十三届中国影响性诉讼发布会上的总结致辞

首先我说一些感谢的话,感谢主办方,感谢支持方,感谢工作组,感谢媒体朋友们。一直以来我们都得到了法学领域、法律领域的各位专家老师和媒体的大力支持,在过去的13年有很多的法学间、专家、律师、记者都参加了我们的点评活动,也非常感谢今天参加的各位。

过去的13年,如果上溯到更早一点是15年,评选十大案例是在2003年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与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共同举办的。过去十几年当中,我们一直在坚持个案推动法治,我们想从数以千万计的案件发现钻石级的案件,仔细打磨这些案件,通过个案促进法治,宣传法治精神,这是我们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

每年的案例评选活动,最早是《法制日报》合作,后来长期合作伙伴是苏永通老师领衔的《南方周末》。每次我都会为媒体写一个本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的总体点评。但今年没有写,我想借着总结的机会谈一谈不成熟的观点。

我想问问大家,当我们看2017年的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时,我们看到了什么?首先我们看到的案件里是六条人命:于欢案是一死三伤,缪新华无罪案一死,杭州保姆纵火案是四死,吸烟被劝猝死案也是一死。我们还看到了什么?

我们看到了财富,陕北千亿矿权纠纷案就是财富争夺的触目心惊的数字,我们看到了“e租宝”,利用互联网进行巨额金融诈骗。

我们还看到了什么?我们当然看到了互联网,因为互联网包括互联网的影响力在我们十大当中频繁地出现。

我们还看到了什么?看到了婚姻家庭,比如王宝强离婚案,虽然民意上有很大的呼声,但受到很多专家的阻力,说演艺界人士的离婚案有何意义?单纯从该案性质来看并没有什么法治意义,但在这样一个社会转型期,我们不是从一个影星案件中,而是从互联网时代的媒体或自媒体的报道中看到了人类岌岌可危的婚姻关系,我觉得这个案件是有很大影响性的,其影响性不仅仅是2016、2017,甚至到2018年,可能会是大家一直谈论的话题。

狭隘农民心理和哗众取宠的炒作,把自己最隐私最伤痛的事情剥开让整个社会看,让大家去研究的,可想而知,最受伤害的是无辜的孩子和他们自己。一位成熟的父亲与丈夫绝对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他不会近乎疯狂地人把自己的隐私暴露出来,有一万种处理手段都比这种处理手段要好,虽然当选为十大影响性诉讼,但作为法律人和吃瓜群众,其实有很多话可以说。

我们再看到了什么?是的,各位老师刚才地点评中,都谈到了三个关键词:天理、国法、民情。事实上,每一个影响性诉讼案例,都可能包含着这三种因素相互攻守。

我们还看到另一只蓬勃兴起的力量:技术!是的,技术互联网的虚拟功能,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正在试图影响乃至颠覆今天我们的现实生活。互联网上的金融支付,可以像玩魔术一样,让你的钱从空中完全消失,不见踪影。互联网平台,作为一个新鲜事物,也获得了虚拟世界超级政府的权力,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扮演帝王般的角色。

事实上我们这些案例也在讨论自由、尊严、公平、公德、正义等基本的人类价值和法治观念,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什么我们一直讨论自由、讨论尊严、讨论人命?这不是人命、网络和婚姻的问题,当这些经典案例发生的时候,能不能让人们通过司法的审判、通过个案公正去追求人类的自由、尊严,追求司法的公平对待?

正如吸烟被劝猝死案一样,司法在支持公民制止违背公德或者违法行为时,不能犹抱琵琶半遮面。如若这样,跌倒的老太太就没有人扶起,小悦悦身边会走过更多的路人。正义,需要通过一个一个案件培养,司法公正就像一盏灯来照亮人类前行的道路。

当然我们也看到我们所处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我用几个关键词试图揭示一下——天使、魔鬼、沉默的大多数和带灯者。世界上有没有天使、有没有魔鬼?我觉得这是一个问题。

或许天使和魔鬼都藏在每个正常人的心里。但是非常遗憾的是,我们很多人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我们是沉默的大多数人。我们对任何自己门前雪以外的事情都保持沉默,面对魔性,我们不去干预,我们仅仅懂得追求物资生活。今天有了小房子明天想大房子,今天有小汽车,明天想大豪车,今天有一百万明天想一千万,这是一个追逐利益、分享利益的时代。

我们都在做沉默的大多数,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的瓦上霜。但如果沉默大多数多了,天使就会离我们远去,魔鬼会向我们走来,因为他看到的是一大片沉默的羔羊,而不是勇于为权利奋斗的勇士。

13年来我们坚持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我相信做影响性诉讼、支持影响性诉讼活动的主办单位、支持单位、媒体、律师朋友们,我宁愿称你们是带灯者,事实上,你们在坚持自己的生活、工作之余,还梦想点亮司法公正的这一盏灯,因为是它才可能照亮人类社会前行的道路。

谢谢各位!

内容来源:中国法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