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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国家监察理论构建、制度创新与实践运行研究”开题报告会在京召开

日期:2019-05-20 来源: 作者:

5月10日下午,由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解志勇教授任首席专家的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国家监察理论构建、制度创新与实践运行研究”开题报告会在学院路校区成功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威海)、中央财经大学、华北电力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英国班戈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以及国家监察委员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课题组部分成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原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国家监察研究院院长、原副校长张桂林教授,副校长马怀德教授、时建中教授等应邀出席会议并发表致辞或讲话。会议分为开幕式、课题研讨与闭幕式三个阶段。时建中主持了开幕式并讲话,他从我校科研发展工作的角度对项目开题予以祝贺并提出具体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国家监察理论构建、制度创新与实践运行研究”开题报告会召开 摄影/卢云开)

石亚军教授在致辞中高度肯定了该课题研究的重要性。他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推出的包括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内的三大社会全局性改革均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但也应该看到,中国特色国家监察的理论构建、制度创新与实践运行尚需学术界予以全面、深入、细致的回答。同时,石亚军教授结合其主持国家“一号工程”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课题的科研经历,建议该课题的研究应当重视实践调研,关注监察体制改革的新问题、新关系、新矛盾、新需求,做出具有创新性、前瞻性、针对性的研究成果。

马怀德在致辞中对本课题的顺利立项表示祝贺,并强调课题获批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潜心研究,做出令人满意的成果。他认为,该课题的架构宏大、内容丰富、创新空间大,但也需要抓住重点,对其中的核心问题作出周全的解读、诠释和回应,其中的“理论构建”部分需要通过定位监察权的性质理顺权力关系,“制度创新”部分需要借助法律规范的除旧立新实现自主设计,“实践运行”部分需要依靠扎实的调查研究推进理论与实践的互动。此外,马怀德还期待课题组重视学科协作与成果转化,将课题研究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结合起来,通过研究一个重大课题,带出一支优秀队伍、形成一批优质成果、培养一众优良人才。

科研处处长栗峥教授主持了课题研讨部分。

首席专家解志勇教授从研究状况与选题价值、总体框架和预期目标、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等四个方面汇报了课题的基本情况。他认为,总体而言,目前学界对中国特色国家监察理论、《监察法》和监察制度的研究可以划分为七类,并呈现出“概括研究多,具体研究少”“应然研究多,实然研究少”“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领域研究多,宪法与行政法领域研究少”的特点。他表示,以现有研究成果为起点,以理论基础、制度内容与实施评估为总体框架,该课题细分为五个子课题,分别是:中国特色国家监察理论的内涵及时代背景;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监察(反对和惩治腐败)理论与制度之比较研究;中国特色国家监察理论的核心制度(救济机制)、结构框架及其创新;国家监察制度运行的重点环节及程序适用;国家监察实施之评估与改善。今后,课题组将秉持兼顾理论与实践分析,植根中国、关注世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研究视角,系统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理论体系,深刻阐明中国国家监察制度的制度优势及其创新、特色,并通过对监察制度自身及其运行效果的实证性评估,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分析框架,结合古今中外的理论与实践对此,在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维度上对中国特色监察制度进行分析考量,找出问题、分析问题并研拟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实操性和创新性的完善建议。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肖金明教授代表子课题负责人对子课题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介绍,并认为国家监察理论课题的研究应当以理论、制度、实践三个维度为主线,同时把握历史的维度和比较的维度。门中敬教授、赵真副教授、李红枫副教授、曹鎏副教授、王蔚副教授、张力副教授、闫映全助理研究员作为课题参与者也就自己所参与的课题部分作出了相应的介绍与展望。

曹鎏副教授主持了评审组评议环节。

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雳教授认为该课题的研究意义重大、目标明确,同时建议将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冲突与衔接作为研究重点之一,完善监察法制度自身的细节性规定,同时关注实证研究中的指数评估。华东政法大学江利红教授认为该课题准备充分,研究内容合理,研究团队成熟。他指出,该课题研究除聚焦监察体制与监察法本身之外,还应当关注三个视角:一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整体构造的视角,二是监察对象的视角,三是普通公民的视角。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彦教授认为,该课题的研究范围宏大,且极具创新空间。他建议,课题研究应当重视实践调研、关注顶层制度设计、加强对监察队伍建设的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唐璨副教授指出,该课题的研究视野宽广且具有时代性,建议在理论构建与制度创新方面,秉承较高站位,思考如何运用中国特色的宪法理论为监察制度改革提供支撑,同时关注监察权运行中的辐射性问题。清华大学陈天昊助理教授认为,该课题的研究应当着重关注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将监察委员会的实践纳入法治轨道——在宪法方面,应当准确定位监察权,在行政法方面,应当关注如何将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行为纳入到行政诉讼法的监督体系中;二是应当充分考量如何“超越法制”,在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同时,实现与其他国家公权力的配合,协同推动国家反腐败工作的进行。中国政法大学林华副教授认为,本课题的研究内容较为完整,后续研究中可以考虑将监察法中反腐败的国际合作纳入研究视野,并吸收部分域外法学家参与。英国班戈大学荆真教授指出,监察理论课题的研究应当植根中国面向世界,建议在项目研究中考量如何通过灵活运用实证性评估结果,为中国监察制度的发展提供路径指引。

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赵鹏副教授主持了闭幕式。

张桂林教授在致辞中指出,监察制度的研究应当是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的综合研究、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当前,公共管理学中的部分学者在传统国家三权的基础上,试图描摹未来包含监察权在内的国家四权,这种努力应当引起法学研究的重视。关于该课题研究,她认为创新空间大、研究价值高,具体而言,在理论构建方面不应停留于对过去理论的简单梳理,更应着眼于对现行国家监察理论框架的搭建;在制度设计方面,应当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中国特色”的辨析,合理借鉴国外经验,杜绝简单化的制度移植;在实践运行方面,应当重视调查研究,建立以中国特色为根本的评估指标体系。

法学院成协中教授代表课题组做会议总结。他对各位专家学者与会并提供宝贵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同时,他认为,就该课题的研究来说,应当关注监察权与传统三权架构下权力分配的关系,对于监察权、监察机构的研究要打破过去的传统思维,立足中国特色作出创新性的建构;此外,监察权的行使,必须纳入到宪法和法治的整体框架下去理解,应当研究如何在宪法的框架下理解监察法,解读与阐释监察法在宪法框架下的运行模式。成协中教授最后指出,以解志勇教授为首席专家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理论构建、制度创新与实践运行研究”重大项目的开展以及与会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必将极大助力我国监察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内容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