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2-19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2-18 11:02:41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月17日,《档案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6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
2016年2月17日,《档案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6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主持。
张文显副会长主持会议
研讨会开始前,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研究司王岚司长介绍了《档案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修改背景和主要考虑,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国防司李向东副司长简要介绍了《档案法》的修法工作安排。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应松年终身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王周户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周汉华研究员,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陈忠海教授,苏州大学社会学院蒋卫荣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宫晓东副教授,国家保密局政策法规司法制处刘延东副处长等参加会议。福建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杨立人教授提交了书面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档案法》自1987年实施以来,经1996年修正,已实施近三十年,有必要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作出全面修订。《档案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框架结构更合理,内容更丰富,已经具备了比较好的立法基础。专家学者认为,应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结合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部署,使《档案法》的修订工作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有利于保障公民依法查询、使用档案权利的实现。专家学者建议从档案的概念界定、分级分类管理、电子档案建设、档案馆的管理、与《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关系、法律责任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行政法学研究会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彭伶副主任,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国防司一处宫万路副处长和石珺,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研究司法规处宋扬处长列席了本次研讨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我国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中国法学会2016年继续举办系列“立法专家咨询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同时,为了扩大意见征集范围,充分吸纳专家学者和民间的智慧,从2016年第1期开始推出网上“立法咨询意见征集平台”,逐期对法律法规和重要部门规章的草案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中国法学会将根据线下立法专家咨询会的现场发言和线上征集到的修改建议整理形成更加翔实的《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2015年,中国法学会共组织了38场专家研讨会暨立法专家咨询会,分别就24部法律、10部行政法规和4部重要部门规章的草案或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讨,共有545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会议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逐期呈报给有关中央领导和立法机关,收到了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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