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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强:积极稳妥推进巡回法庭改革 为公正司法深化改革发挥示范作用

日期:2015-09-01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8-31 15:34:02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elite

  周强主持最高人民法院专题会议听取巡回法庭工作汇报时强调

  积极稳妥推进巡回法庭改革

  为公正司法深化改革发挥示范作用

  法制网讯 记者李想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日前主持专题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二巡回法庭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周强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关于巡回法庭的重大改革部署,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有利于审判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的目标,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推进巡回法庭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为公正司法、深化改革发挥示范作用。

  周强指出,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二巡回法庭相继成立,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运行状况总体良好,取得了明显成效。巡回法庭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扎实审理每一起案件,保持了较高的办案质量,有效树立了司法权威和良好的司法公信力。巡回法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司法便民利民,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第一巡回法庭积极构建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为律师履职提供便利,设立律师志愿服务岗,探索律师参与涉诉信访纠纷化解的新机制。第二巡回法庭在接待当事人和庭审中实行“坚持最后一问”的做法,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权利,并广泛设立巡回点,目前已开展巡回审判百余次,就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巡回法庭的设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诉讼便利。

  周强指出,巡回法庭积极探索司法体制改革,在审判权运行机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行政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巡回法庭不折不扣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庭领导带头审理案件,不再签发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第一巡回法庭建立类案参考、裁判文书交叉检验等制度,第二巡回法庭探索建立主审法官会议等制度,促进裁判尺度的统一,确保办案质量。这些做法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巡回法庭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将廉政建设融入审判工作中,推行主审法官随机生成、合议庭成员随机生成的做法,对审判流程节点实行全过程、全节点的监督,认真落实干预、插手案件记录通报制度,通过创新审判管理方式、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廉洁司法,为法院廉政机制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

  周强指出,巡回法庭以开创性的机制、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培养、锻炼了法官队伍。巡回法庭的工作实践和取得成效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做法是正确的,对于促进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发挥了卓有成效的作用。

  周强强调,要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作为司法改革“排头兵”的作用,大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深化巡回法庭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分析巡回法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应对办法,在深化改革中解决问题。要明确任务分工,列出时间表,抓好督促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限期予以解决。对于巡回法庭的人财物管理要明确职责权限,理顺工作机制,积极支持巡回法庭更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要在总结已有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科学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在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的同时,通过完善机制促进裁判尺度统一,确保办案质量。要针对巡回法庭队伍特点,充分发挥机制新、管理活的优势,探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等改革,大力加强法官职业保障,为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符合司法规律的法院新的管理和运行模式作出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南英、黄尔梅,纪检组长张建南,副院长贺荣,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等参加会议。

转载于中国法学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