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1-12 来源: 作者:
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本次出台的《意见》全文分为七个部分,共45条,对于人民法院如何服务和保障现代农业发展、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和谐平安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作出了规定。《意见》规定了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七个基本原则,即服务和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依法保障农民主体地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助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聚焦审判、因地制宜。江必新在介绍《意见》情况时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贯彻落实《意见》中的各项规定,注意处理好服务当前发展和实现长远目标、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与稳定、生态保护与乡村发展、乡村文明传承与发展、自治法治德治以及党的群众路线与司法专业化这六个关系,让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司法政策在广大乡村落地生根,让广大农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服务的便捷高效、司法保障的充分有力。
内容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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