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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召开

日期:2018-08-13 来源: 作者:

    8月8日,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在辽宁省美丽的海滨城市葫芦岛市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东北振兴发展”为主题展开全面交流,共收到论文1235篇,其中的212篇获奖,形成了一批学术质量高,可操作性强的法治理论成果,为东北地区全面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智慧。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学会会长肖声主持会议。

  王其江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局面。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也进入了关键期、攻坚期。值此之际,东北四省区法学法律专家汇聚一堂,围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助力东北振兴发展”主题,深入研究东北地区营商法治环境中的政府责任、地方立法协调统一、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与保障、投资保护等问题,意义十分重大。

  王其江强调,区域化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对于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优化区域资源配置、促进地区良性竞争、实现协同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区域协调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这既是对原有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完善和提升,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区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行动指南。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区域法治化工作,早在本世纪初,就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需要,鼓励和支持地方法学会创办区域法治论坛,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智力支持。近年来,区域法治论坛创新完善区域法治理论,扎实推进区域法治实践,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当前,区域法治论坛已成为地方法学会引领、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阵地和平台。但是,区域法治论坛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最突出的是活力不足的问题,比如品牌效应不够强,权威性、影响力不够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吸引力不够大、务实性不够,对法治实践推动作用不充分,同时提出五点建议。

  一、坚持正确方向。法学研究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各地法学会在组织开展区域法治论坛工作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思考问题,开展研究。要通过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交流思想、碰撞火花、深入研讨,相互学习,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更加积极地投身到全面依法治国伟大事业中去。

  二、突出论坛特色。擦亮区域法治论坛的品牌,要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区域特点,做大做强论坛,努力使论坛成为区域法治研究的权威阵地。要紧密结合区域发展、地方法治建设实践,聚焦区域重大、疑难、复杂、热点问题,确定论坛主题和议题,强化研究的目的性、针对性。要注意与中国法学会的论坛、其他区域论坛区别定位,形成各个论坛合理布局、层次搭配,防止出现同质化、一般化、形式化现象。要增强论坛研究的连续性,对一些区域重大法治问题,要开展系列研究、常态化研究,不断推出高质量成果。改善营商环境对于东北地区来讲,将是一个长期课题,希望东北法治论坛对这一课题持续关注,深入研究,与时俱进地跟进,努力将论坛打造成为东北营商法治环境问题研究的权威阵地。

  三、拓展参与范围。区域法治论坛的主体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增强论坛活力,要充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各地法学会在主题选定、论文征集、论文评选、会务组织、成果转化等工作中,要充分发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最大程度地汇集众人智慧,最大程度地汇聚理论成果。要加强与党委、政府、人大等部门的联系,积极邀请这些部门中负责或参与政策制定、立法起草、决策部署、司法执法等工作的人员参加到论坛中来,加强科研单位与实务部门之间的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促进。要积极动员企业界和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使区域法治论坛既成为理论研究的重要阵地,也成为一线法治实践交流的重要渠道。

  四、推动成果转化。论坛成功与否,关键看是否有力推动了法治实践。各个区域论坛每年都产生了很多智力成果,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此付出了大量心血,很多成果对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法治建设具有很大参考价值。但由于转化渠道不畅通,很多成果“养在深闺人未识”,没有得到有关决策部门、实务部门的了解和重视,造成了智力资源的闲置与浪费。各地法学会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通过要报、简报、专报等形式,把论坛有价值有创见的观点建议,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应用于法律实践之中。

  五、加强组织保障。各地法学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办好区域法治论坛作为本地区法学法律界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谋划,扎实推动。各地法学会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党委政法委等上级部门汇报论坛工作,争取工作指导与支持。要健全完善区域法治论坛联席会议制度,区域内法学会要定期研究论坛工作,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实现论坛长远健康发展。中国法学会会员部要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与各地方法学共同努力,不断开创区域法治论坛的新局面。

  李文章指出,“东北法治论坛”,是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4省区交流区域法学研究成果、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事业的重要平台,在聚合区域法学研究资源、推动区域法治建设、服务和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东北全面振兴重大战略部署的指引下,在东北地区三省一区的共同努力和多方面的支持下,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回升,正在走出谷底,但是基础尚不牢固,尤其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和结构性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需要在法治实践上进一步加大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研究探索。

  李文章强调,辽宁的振兴发展进入攻坚克难阶段,面对各种机遇和挑战,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足辽宁实际,回应辽宁经济发展需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积极推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辽宁政法机关主动作为,连续两年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全省上下重视营商环境、维护营商环境、建设营商环境的氛围正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李文章指出,希望“东北法治论坛”加大发挥引领法学、法律研究的优势,希望广大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坚持立足东北区域营商环境实际,研究营商建设中存在的法治问题,加强合作,合力攻关,着力开展针对性和对策性应用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富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破解区域发展难题,从政策和法律层面积极寻求优化东北区域营商环境的有效措施和途径。

  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4省区代表,辽宁省各市法学会负责人及获奖作者代表、相关媒体共120余人参加论坛。

内容来源:中国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