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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重庆举办

日期:2016-09-27 来源: 作者:

财税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重庆举办

 

会议全景

  2016年9月24日至25日,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西南政法大学隆重召开。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山大学等数十所高校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家机关和实务部门的200多位专家学者与会,分别就“全面‘营改增’背景下的财税法治建设”、“领域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范式转型”两大主题展开深入的学术探讨。

  9月24日上午,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张鸣起,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重庆市法学会秘书长陈忠东,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出席开幕式,并先后致辞。

中国法学会张鸣起副会长致辞

  张鸣起副会长在开幕式上作重要讲话。他代表中国法学会先对财税法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张会长指出,2016年是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发生了全面“营改增”、资源税制改革、《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等一系列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张会长高度肯定了财税法学研究会对我国财税法治的理论和实务做出的贡献,特别是《立法法》修订过程中推进“税率法定”入法,展现财税法学人应有的历史使命和担当。最后,张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对财税法学研究会未来工作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第一,财税法研究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着眼建立现代财税制度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更好地发挥财政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第二,财税法应在问题导向的指导下,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并注重二者的结合;第三,应当重视基础理论。财税法学作为一个新兴学科,应该以创新的思维、广阔的视野、发展的角度加强自身建设,勇于破除传统部门法的局限和束缚,坚持回应国家财税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真正实现财税法学的领域法学地位。另外,他也希望财税法学人积极关注“金砖国家法律论坛”框架下新设立的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并主动参与其中。

付子堂校长致辞

  付子堂校长在致辞中指出,本次财税法年会以“全面‘营改增’背景下的财税法治建设”、“领域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范式转型”为主题,契合时代背景,指引财税法学研究方向。付校长期待,借助此次会议推动财税法发展,推动财税法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

  本次学术研讨会紧扣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题集中鲜明,内容安排丰富,学术讨论热烈,达成了多项学术共识,取得了丰硕成果。会务组充分利用微信这一新媒体传播工具,对会议内容即时宣传报道,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总体上看,本次学术研讨会极大地凝聚了财税法学者的共识、振奋了精神,对推动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与财税法治建设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