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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研究》2018年第3期

日期:2018-12-18 来源: 作者:admin

刘小妹:

以新时代人权发展事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摘要】21世纪以来,国际形势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中国站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高度,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倡议,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古今中外,从人类角度出发,构建超越民族国家的共同价值观和世界性秩序的思想源远流长,而且都是建立在对人性、人的本质、存在方式或幸福感的终极追求上。从历史角度观察,二战以来,人权观念的产生以及对保障人权的义务和责任的制度构建,成为推动国际社会加强相互合作,建设国际秩序的重要价值基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也是以共同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为根本目标,以保障人权的充分实现为价值基础和具体路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在保障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础上促进新时代人权发展事业,推动构建一个可实现的合作共赢的、更加公平正义的世界新秩序。


 

【关键词】新时代  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权保障  生存权  发展权  追求幸福权


 

 

张新军:

划界前争议水域油气开发的国家责任问题——以加纳/科特迪瓦海域划界案为素材


【摘要】对划界前油气开发活动的国家责任的判定取决于对行为违法性的判定,这特别涉及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3条第3款的解释。在加纳和科特迪瓦间海域划界争端案中,国际海洋法法庭特别分庭对于科特迪瓦所提对方单方开发活动违反其主权权利的主张,判定只要单方开发活动是在双方可以善意主张的重叠区域内,则该主张在法律上不能成立。这宣告了所谓“吸管效应”论的破产。但是,在对上述违反主权权利和违反《公约》第83条第3款下“尽一切努力”这两个义务的责任主张的判断上,主观要素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前者,分庭在义务构成中引入“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要素;对于后者,白珍铉法官个别意见中提示的在两国关系框架下考虑包括单方开发活动的性质、实施时间及地点等相关因素的评估方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海域划界前油气开发  国家责任  主观要素  管辖权   加纳/科特迪瓦案


 

夏亮:

论沿海国对跨国非法捕捞活动的刑事管辖权

【摘要】跨国非法捕捞活动不仅破坏海洋生物资源,还与跨国有组织犯罪有关联。沿海国在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其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内相关涉海事务实施刑事管辖时,应考虑到该公约与《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间的交叉影响,并关注本国在刑事管辖权方面受到的制约。渔权是海权争夺的热点和焦点之一。刑事管辖权对内确定了刑法适用的时空维度,对外则是宣示一国主权最明显的方式。在国际海洋资源争夺日趋白热化的今天,中国应加强国际国内法律衔接,在国际法允许的限度内充分有效行使刑事管辖权,为中国走向深海、实施海上丝绸之路构想提供法治保障。


 

【关键词】跨国非法捕捞活动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沿海国   刑事管辖权

 

 

 

 

 

杨文澜: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强制调解第一案——“东帝汶与澳大利亚强制调解案”述评

【摘要】“东帝汶与澳大利亚强制调解案”是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的第一起强制调解案。东帝汶和澳大利亚通过《公约》附件五的强制调解机制成功达成了帝汶海划界协议,并确定了未来在帝汶海大日升油气田的合作框架。本文将结合案件产生的背景,根据本案调解委员会做出的《管辖权决定》,厘清《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第1款第(a)项下强制调解的管辖权要件,并分析强制调解机制的运作特点和局限。本文意在说明强制调解的特色在于程序强制和结果自愿的有机统一,强制调解乃至自愿调解也可能会在以后的国际争端解决中得到更广泛的运用。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强制调解   海洋划界   资源开发   争端解决


 

 

邱昌情、向恬君仪:

联合国框架下“保护的责任”

新发展及实践困境

【摘要】“保护的责任”被写入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以来,已经有了比较丰富的内涵、原则与实施标准,但在具体实践中仍然面临诸多困境和被滥用的风险。联合国不断呼吁推动“保护的责任”,将其纳入联合国的人权议程,并在联合国框架下形成了一定的共识。但现行的“保护的责任”只是一项脆弱的共识,不具备国际法约束力,不同的国家对于“保护的责任”的内涵理解和实践期待还存在分歧。尤其是“保护的责任”在军事干预行动中的选择性和不确定性,对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法原则造成了较大冲击。未来亟需对“保护的责任”的实践进行更具体和合理的法理规制,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建立更加规范的国际人权保护新秩序。


 

【关键词】联合国   “保护的责任”   人权

 

杜涛:

国际私法国际前沿年度报告(2016—2017)

【摘要】在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的一年里,由于英国脱欧进程正式启动,给正在如火如荼发展之中的欧盟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当头一棒,也给英国和欧盟民商事司法合作带来法律难题。双方围绕脱欧后的法律安排展开了艰苦的谈判。欧盟《布鲁塞尔IIa条例》的修订草案出台,并通过了简化公文认证的新条例。欧盟法院作出了一些有重要意义的国际私法判决。德国、匈牙利等国颁布或修订了国际私法法典。意大利最高法院对美国惩罚性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有了新态度。美国特朗普当选总统,保守主义政治势力进一步崛起,联邦最高法院延续了国际管辖权问题上的保守作风。美国《对外关系法重述(第四次)》完成了管辖权、外国主权豁免和条约的适用三个部分的草案。《冲突法重述(第三次)》的编纂也在低调进行中。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公约继续被越来越多国家接受。正在进行的判决项目的草案起草工作进入尾声。其他项目也取得了进展。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与欧洲法学会共同进行的欧洲跨国民事诉讼规则项目即将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再保险合同项目和判决有效执行项目被列入新一轮规划。《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16年版正式出版。加拿大最高法院针对谷歌公司和Facebook公司的判决在互联网侵权领域引发了域外管辖权的争论。俄罗斯最高法院颁布了审理涉外经济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跨国公司的全球供应链责任引发了很多国家立法和司法的关注。


 

【关键词】国际私法   发展前沿   年度报告   冲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