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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公布 我社总编辑张新宝教授荣登榜单

日期:2017-02-16 来源: 作者:admin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我社总编辑张新宝教授入选。

  

据了解,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对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关怀广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激励他们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为国家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的重要制度,也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的重大举措。获得者被称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从1990年开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两年选拔一次,分为基层推荐、组织评审、公示、报批四个步骤。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推荐对象分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两类,重点选拔在一线的创新人才,主要由各基层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推荐人选。对获得批准的专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证书,并由国家一次性发给人民币2万元。

近年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越来越成为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的重要骨干力量。

 

附:张新宝简介(摘自中国人民大学网站)

张新宝,男,中国人民大学二级岗位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信息法中心主任,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正局级)。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

张新宝教授于1984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学位。1991-1993年在美国锡拉秋兹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00-2001年在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私法与国际法比较研究所做访问教授,1994年、2000年在日本东京大学、丹麦人权研究所做短期访问教授。

张新宝教授的研究领域包括侵权责任法、人格权法、合同法、民法总论和信息法,讲授民法学(总论、分论)、侵权责任法、法学方法论、法学前沿等课程。张新宝教授于2002年获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3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第八届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2004年获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重要贡献”荣誉证书,2005年获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民法类)一等奖。2010年获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部级)一等奖,2011年获中国法学会第二届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部级)一等奖。

张新宝教授著有《侵权责任法立法研究》《走过侵权责任法》《大规模侵权法律对策研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研究》《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研究》《中国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原理》《名誉权的法律保护》《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互联网上的侵权问题研究》《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上、下卷,译)《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等著作,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100多篇,主持过200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互联网上侵权问题研究》、2005年司法部重大研究项目《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内容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