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加入收藏

今天是:2024-11-24今天是星期日

“区域一体化中的城市法治与政治”研讨会在苏州召开

日期:2019-04-22 来源: 作者:

 413日,“区域一体化中的城市法治与政治”学术研讨会在苏州召开。会议由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和我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共同主办。会议汇集了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苏州大学等10余所高校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城市发展的政治伦理”“城市发展的权利保障”“城市发展的微观治理”“城市发展的空间重构”“城市发展的公共生活”等五个主题,展开广泛而深入的研讨。

 我校学科办主任杨忠孝教授代表举办单位致辞,对与会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苏州大学的会务安排表示感谢。他结合会议主题,认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在全面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推进多学科、多领域的科研合作与学术对话,是服务《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的长江教育创新带建设、长三角教育区域一体化建设的应有之义。类似的研究与学术成果不仅可以提升国家区域一体化战略的理论支持,也有助于为解决区域一体化实施过程中的资源不均衡性问题提供理论指导。他希望通过学术研讨会,能切实推进区域一体化中经济市场、生态环境、文化认同的规范化发展、法治化发展和融合发展。

 我校法学、政治学和公共管理等学科领域的14名专家参会。刘风景教授作了“地方立法主体扩容的法治路径”发言,从国情复杂化、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契合“省管县”改革方向等方面分析了地方立法主体扩容原因,认为今后地方立法主体扩容应遵循依法立法、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原则,强调要坚持细致论证、选择有代表性的试点、重视立法人才培养的推进策略。陈婉玲教授就“区域经济政策补强型法制路径探析”作大会发言,认为省级行政区域间的经济协调存在“领导力与执行力不足”和区域经济法制建设滞后问题,从工具理性角度评析了法学界对区域经济法制模式的探索思路,并从价值理性角度提出区域经济法制建设的实现条件。姚尚建教授围绕“全球城市的权利走廊——城乡融合发展的视角”进行分析,认为在全球城市体系中,人们通过进入全球城市的地理空间和连接网络两种形式实现城市权利。同时,全球城市通过系统化的城市体系和差异化的职业分工实现城市权利的纵深扩张,满足族群多样性的权利主张,从而促进城乡融合与一体化发展。易承志教授围绕“大城市城乡结合部养老服务供给中的合作治理”进行发言,认为大城市城乡结合部养老服务合作治理的失灵,其关键原因是对养老服务的生产和供应责任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为此需要强化大城市城乡结合部养老服务合作治理的绩效监督。朱应平教授、田思路教授向会议提交了专业学术论文。与会专家分别从不同的学科领域对区域一体化中的城市发展及其相关问题发表意见,并展开热烈讨论。

 会议是201811月在我校召开的“城市正义与文化发展”学术研讨会的延续,也是学科办结合长江经济带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国家战略需要,推动以“城市正义”为主题跨学科系列论坛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容来源: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苏州大学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