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加入收藏

今天是:2024-11-23今天是星期六

《法律科学》2016年第6期

日期:2017-02-17 来源: 作者:admin

(总第220期)

主编:韩松

副主编:舒洪水

 

【目次】

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

法律规范冲突的逻辑性质 / 雷磊(3

论立法对基本权利的多元效应 / 陈鹏(19

中国近代法上妻子的商事能力立法的法文化分析 / 张晓飞 (27)

部门法理

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冲突处理规则 / 彭涛(36

论特别认知的刑法意义 / 欧阳本祺(44

加重构成与量刑规则的实质区分

——兼与张明楷教授商榷 / 柏浪涛(52

程序性构成要件要素概念的提倡 / 卢勤忠(62

萨维尼实质诉讼法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 陈刚(72

法律制度探微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 / 常鹏翱(88

缩小征地范围视角下土地储备制度改革研究 / 袁震(97

追续权入法的三个假说及其检验 / 孙山(107

法经济学视野下数据保护的规则适用与选择 / 肖冬梅,文禹衡(119

人寿保险不丧失价值选择制度之构建 / 梁鹏(128

环评区域限批制度的双阶构造及其立法完善 / 黄锡生,韩英夫(138

民营银行股东自担风险立法模式借鉴与选择 / 杨松,宋怡林(150

P2P金融监管模式研究:以利率市场化为视角 / 宋怡欣,吴弘(163

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实证研究 / 陈邦达(171

论我国刑事司法职权配置下侦查权的定位

——以“刑事错案”问题为出发点/ 胡德葳,董邦俊(182

国际航空运输事故承运人先行付款制度研究 / 张超汉(190

《法律科学》2016年总目录 /199

 

 

 

 

 

 

 

 

【文章摘要】

 

法律规范冲突的逻辑性质

雷磊

(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北京 102249

〔摘要〕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是不是逻辑矛盾的问题是法律逻辑的前提性难题之一。凯尔森对这一问题的观点经过两次转变,最终采纳了否定说。但作为否定说主要支柱的效力论据误解了逻辑的性质及其适用的领域,弱化“效力”概念的做法只是转移或掩盖了问题,只有在区分规范的两种观念基础上彻底脱离“效力”概念才能走出困境。逻辑法则适用于法律规范间的冲突有其认知必要性与实践必要性。在此理论准备之下,肯定说能够证明,规范冲突可以被直接呈现或还原为逻辑矛盾的两种基本形式,即道义内部矛盾(反对性矛盾)与道义外部矛盾(对立性矛盾)。逻辑只适用于语义学规范的领域,但基于实践理性的假定,它对于规范创设者的行为同样会发生约束。

〔关键词〕逻辑;语义学规范;反对性矛盾;对立性矛盾

基金项目: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资助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3CFX007)“法律规范的元理论研究”

作者简介:雷磊(1982—),男,畲族,浙江省杭州市人,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副教授、法学博士。

 

 

论立法对基本权利的多元效应

陈鹏

(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摘要〕要求立法者积极推动基本权利的实施,与禁止立法者侵害基本权利,本身并无矛盾,因为不同的立法对基本权利产生的效应本就不同。如果进行类型化描述,可将立法对于基本权利产生的效应区分为:塑造特定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作用于基本权利的规定范围与保护范围之“中间地带”、具体化针对基本权利的给付义务、具体化针对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根据宪法的明文委托制定细则、纯粹干预或限制基本权利。依照针对基本权利产生的不同效应区分立法的类型,有助于为比例原则、传统的法解释规则、立法不作为等涉及立法之合宪性的判断话语寻找合理的栖身之所。

〔关键词〕立法;基本权利;保障;限制;宪法判断

基金项目:福建省社科规划青年项目(FJ2015C034)“《立法法》修改后福建省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合法性审查标准研究”

作者简介:陈鹏(1984—),男,山东省济南市人,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在本文撰写过程中,中国人民大学张翔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白斌副教授慷慨提供了部分资料,清华大学林来梵教授、厦门大学徐振东副教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柳建龙副教授和匿名外审专家围绕具体的写作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在此谨致谢忱。

 

中国近代法上妻子的商事能力立法的法文化分析

张晓飞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摘要〕中国近代商法有关妻子商事能力立法系移植同时代西方成文商法,与民事主体制度、夫妻财产制度以及民商事习惯相衔接,无论从立法技术,还是从倡导营业自由、保护交易安全、促进商业发展的角度,对于当时的中国社会,都是一种巨大的历史进步。妻子商事能力立法,并不损害民商法律规则体系和制度价值,不能将妻子商事能力立法视作“封建糟粕”,绝对否定之。

〔关键词〕近代史;商法史;商事能力;妻子

作者简介:张晓飞(1972—),男,陕西省淳化县人,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