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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三部”发文明确生态环境损害等15项标准认定

日期:2019-02-27 来源: 作者:

 

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三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发布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两高三部”高度重视依法惩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2016年“两高”制定出台新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司法部先后联合“两高”、原环境保护部制发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这为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查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增多,地方执法司法机关普遍反映实践中存在着确定管辖难、调查取证难、司法鉴定难、法律适用难等突出问题,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予以解决.
       为了解决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指导司法办案,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两高三部”多次联合召开座谈会,研究磋商形成了《纪要》稿,于2019年2月20日正式印发;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纪要》的研究起草过程中,始终注意把握“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特别是强化严密法治观,运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这也是研究起草《纪要》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二是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努力破解当前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单位犯罪认定、犯罪未遂认定、主观过错认定、严格适用不起诉和缓免刑以及案件管辖、司法鉴定等近年来地方执法司法机关反映比较集中的具体问题“把脉会诊”“对症下药”,作出明确具体规定。
       《纪要》分为三部分,共15条。“‘两高三部’第一次就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联合出台专门文件,有利于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依法准确有效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形成各部门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合力。”王松苗说。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职能,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纪要》的贯彻实施,努力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大仗、硬仗、苦仗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内容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