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2-17 来源: 作者:admin
学术专论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若干问题 孔祥俊 论创立经济刑法的哲学基础和学科价值 王昌学 推翻先例、追溯性造法与法治 伊卫风 理论前沿 刺杀辱母者案的刑法理论分析与技术操作 杨兴培 国际法视角下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规制 南海海洋噪音污染问题 王 勇 专利犯罪刑事政策的刑法化:由隐性步入显性 王宗光 网络法治 民法总则规定网络虚拟财产的含义及重要价值 杨立新 互联网平台提供商的民事侵权责任分析 曹 阳 网络平台犯罪的刑事制裁思维与路径 孙道萃 专题笔谈 从“天津老太非法持枪案”谈司法理念现代化 法律的系统性危机与司法难题的化解 杨建军 司法判决与社会认知的冲突与弥合 魏治勋 立场、目标与方法的选择 李 翔 司法改革 商品房质量瑕疵与买受人拒绝受领权关系问题之探讨 阮忠良 诉讼外调解协议自愿性的司法审查标准 黄忠顺 域外之窗 法的安定性与正确性 [德]罗伯特·阿列克西 宋旭光译 青年论坛 政府作为补偿义务主体的现实与理想 潘 佳 前科就业限制的比例原则规制 邵玉婷 |
学术专论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若干问题
——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
内容摘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要准确把握其基本定位和基本观念,注重实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现代化,妥善处理一般规则与特殊规则的关系,贯彻自由竞争和市场效率的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既要考虑定义性规范的严谨性,吸收现代元素,又要考虑其一般条款的适用属性,突出其行为特征。既要明确规定一般条款的司法适用,又要在规定中体现限制适用的立法态度。对于现行法律已有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重在增强其可操作性,充分总结吸收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增设“互联网条款”应当慎重,已有的类型化情形未必适宜。行政强制和民事救济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需要重点强化民事救济。
关 键 词: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市场竞争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般条款
作 者:孔祥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论创立经济刑法的哲学基础和学科价值
内容摘要:在我国,由于经济刑法规范缺失,形成刑法系统和经济法治体系两豁口,致使治罪效果不大理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需要在法治之下作进一步的科学探求和实证,以纠偏去错、去伪存真,支持经济刑法创立。做好经济刑法理论研究,着重挖掘经济犯罪不同于一般刑事犯罪的特性,探求建立在这种特性基础上的经济刑法规范,从而建立经济刑法科学:即以经济刑法为研究对象,阐明危害市场经济行为的犯罪与其经济刑事责任和经济刑罚之间的关系及其规律,并总结立法司法有益经验,又顾及有关诉讼、治罪对策和各国经济刑法比较等而有所创新和发展的科学。经济刑法是涉及多学科领域的跨学科研究,其结果会形成一部系统、贴实、针对性很强的专门规范经济犯罪的单行刑事法律。该法律性质是一种新形式的特别刑法。
关 键 词:经济刑法 学科论争 哲学基础 学科价值
作 者:王昌学,西北政法大学原教务处教授。
推翻先例、追溯性造法与法治
内容摘要:普通法的法官推翻先例或缺乏法律参考时会进行追溯性造法,这在普通法传统中是一种常见现象,并且也在学理上得到了支持。更为重要的是,追溯性造法虽然兼具立法和司法的双重属性,但这种造法行为却不会构成权力专断,因为先例制度中的诸多因素对其构成了制约。如果法治的宗旨是防止权力专断,那么追溯性造法显然不会与法治相悖,因为它无法任性或专断地运用权力。随着“案例指导制度”在中国司法实践中的广泛应用,普通法中推翻先例引发的追溯性造法问题也会在中国以新的面目出现,那么对普通法中相关问题的讨论,也许能为我们提供些许启发,从而有助于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
关 键 词:推翻先例 追溯性造法 专断司法 自由裁量权
作 者:伊卫风,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理论前沿
刺杀辱母者案的刑法理论分析与技术操作
内容摘要:山东聊城刺杀辱母者案在当下所引起的议论高潮,恰恰反映了有些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远离了现代社会的司法公正观念,远离了刑法规范评价的技术要求,也远离了人民群众的常情、常理和常识,产生了很大的负面效应。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历史、法制和人性的深处探讨这类案件的不足之处。在于欢案的刑法分析过程中,应坚持规范评价为先、为主的法治要求和司法原则;于欢虽然不能对已经停止的强制猥亵和侮辱行为进行无限防卫,但仍可以对正在进行的非法拘禁行为进行一般正当防卫;于欢致人死伤的行为由于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可以成立正当防卫的过当;由于正当防卫可以阻却犯罪故意的成立,所以于欢致人死亡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司法活动必须高度重视正当防卫在实践中的运用,并且通过精益求精的技术运用,对属于正当防卫的适当行为进行合法的认定给予出罪化处理。
关 键 词:于欢案 刺杀辱母者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司法观念转变
作 者:杨兴培,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国际法视角下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规制
南海海洋噪音污染问题
内容摘要:南海地区的人工噪音来源广、种类多,已经对该地区的海洋生物产生了实际的危害后果。国际法上关于规制南海噪音的主要依据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风险预防原则以及不得损害国外环境原则。上述法律依据在具体规制南海的海洋噪音污染时存在法律义务不明确、可操作性差等诸多局限性。为了切实保护南海地区的海洋环境,中国与东盟国家应该确立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目标、设定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具体法律路径、明确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具体内容。中国不仅要积极完善本国国内法关于防治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制度,而且还应该积极利用正在与东盟国家磋商制定《南海行为准则》的良好契机,为早日通过南海地区第一份规制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文件而努力。
关 键 词:南海 海洋噪音 人工噪音 海洋环境
作 者:王勇,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专利犯罪刑事政策的刑法化:由隐性步入显性
内容摘要:刑事政策并非刑法难以逾越的樊篱,就专利犯罪而言,贯通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不仅具有理论根据,也具有现实需要,专利犯罪的刑事政策应当向从严从厉转变。专利犯罪刑事政策的刑法化包括隐性和显性两条路径,前者主要包括专利刑法保护法益理论的调整、“假冒专利”和“情节严重”的妥当解释等方式,后者则包括完善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和加强犯罪预防等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专利犯罪,需要专利犯罪刑事政策从隐性和显性两方面入手,考虑到当前刑法条文中只有假冒专利罪一罪的现实,刑事政策显性刑法化的思考应当予以重视。
关 键 词:专利犯罪 刑事政策 隐性刑法化 显性刑法化
作 者:王宗光,同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网络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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