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2-17 来源: 作者:admin
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的内生逻辑及外部进路: 以互联网金融仲裁为切入点 沈 伟、余 涛(3) 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基于《刑法修正案(九)》的解读 苏 青(15) 论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王思源(27)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表述与意义空间 ——《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1款的法教义学 易延友(38) 存量房买卖网签的法律效力 常鹏翱(56) 论涉外审判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实现 许军珂(68) 当代中国财税汲取的法治逻辑 冉富强(80) 接处警法制的反思与重构 苏 宇(89) ”但书”出罪适用的基础和规范 储陈城(100)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中国式建构 杨显滨(114) 北极航行特殊风险下船舶保险保证条款的适用与嬗变 白佳玉(123) 民事检察监督证据的运用规则 胡思博(133) 执行和解的法解释论展开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评注 史明洲(144) 第二届中日韩法律论坛暨第四届东北亚法律论坛综述 张兴美(155) |
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的内生逻辑及外部进路:以互联网金融仲裁为切入点
沈伟: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余涛: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互联网金融是新金融业态。与此有关的争议解决机制可能是规则形成的路径之一。互联网金融仲裁在本质上既与规则自生论具有内在契合性,又与金融创新具有密切关联性,有可能成为我国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的有效手段。互联网金融仲裁保密性和裁决示范性之间的矛盾是互联网金融仲裁规则生成的最大障碍。缓解二者张力的关键点和切入点在于确定互联网金融仲裁裁决公开的范围、限度与模式、裁决依据、裁决来源及示范性裁决的制作主体。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仲裁; 规则自生; 金融创新
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基于《刑法修正案(九)》的解读
苏青: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网络谣言治理已成为网络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刑法限制解释的语境下,对于谣言与虚假信息可作同等理解。《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若干罪名规制扰乱网络空间秩序的行为,进一步确认并加强了对网络空间秩序法益的保护。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之“传播”须指向不特定对象,本罪不存在单纯的编造虚假信息罪;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之规定兼具限定性与灵活性之特征;“扰乱社会秩序”的认定可参照有关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解释,后者则应规定为抽象危险犯。为防止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成为新的口袋罪,应当对“违法犯罪活动”与“情节严重”构成要件作适当的严格解释。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适用依赖于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网络谣言; 网络空间秩序;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论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王思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现行《侵权责任法》对保障网络平台安全责任缺乏明确规定。网络平台具备“开启、参与社会交往”及“给他人权益带来潜在危险”两项特征,而网络运营者作为危险源的开启与控制者,应对正在发生的侵权负有排除义务,并对未来的妨害负有审查控制义务。综观域外立法经验,已有多个判决承认安全保障义务同样存在于网络,我国在立法层面必须有所改进以配合理论上的进步。本文建议在现行《侵权责任法》条文的基础上对安全保障义务进行补充解释,将安全保障义务的适用介质扩张至网络空间,以明确网络平台安全责任在侵权法中的地位。
关键词:网络安全; 网络运营者; 安全保障义务; 侵权法; 责任分配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表述与意义空间——《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1款的法教义学分析
易延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认真对待《刑事诉讼法》的方法就是努力把《刑事诉讼法》解释好,而不是一味地批评它,或修改它。对《刑事诉讼法》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表述与意义空间进行分析与阐述,才能使规则更加明确和具体,从而具有可操作性。基于法教义学的方法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进行分析,不难发现,该条规定中的“等非法方法”,应当是指侵犯了公民基本权利的方法,而不仅仅是“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与刑讯逼供在形式上完全类似、性质上同出一辙的方法。同样地,对于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的排除,传统的裁量排除思维模式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本意;相反,对于实质性程序瑕疵,立法实际上采取了强制排除的立场。所谓“实质性程序瑕疵”,就是指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的程序瑕疵,具体包括反对强迫自我归罪的权利、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住宅不受任意侵犯的权利等。除此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的表述,间接渊源于违法行为的证据,也应当予以排除。换句话说,“毒树之果”原理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同样适用。同时,结合《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第54条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并不适用于辩护方提供的证据。但是,纪委收集的证据却显然受第54条的约束。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 法教义学; 立法表述; 意义空间; 毒树之果
存量房买卖网签的法律效力
常鹏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存量房买卖的网签在实践中相当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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