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1-07 来源: 作者:
1月2日,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发布《关于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LSCI)目录动态调整的公告》。
根据公告,“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hina Leg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缩写为CLSCI)目录全部保留了原有16家来源期刊;并将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人文社会科学)》中期刊按数量等分为Q1、Q2、Q3、Q4四个区,以同时进入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三种目录或报告的核心类及以上级别期刊为前提,对列入中国知网学术期刊年报Q1区的法学期刊确定为CLSCI来源期刊(简称“情形1”);对列入Q2区的法学期刊设定2年考验期,2年内进入Q1区的,则作为CLSCI来源期刊(简称“情形2”)。根据以上标准,符合“情形1”的期刊为《当代法学》《法学论坛》《法学杂志》《华东政法大学学报》4家,自2019年起纳入CLSCI来源期刊;符合“情形2”的期刊为《中国刑事法杂志》《东方法学》2家,如两年内符合“情形1”的,则自下一年度起纳入CLSCI来源期刊。根据公告,自2021年起,还将对所有CLSCI来源期刊按照“情形1”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内容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