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8-28 来源: 作者:
第十届“东北法治论坛”在吉林延吉举行
研讨交流基层治理法治化问题
8月21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辽宁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法学会主办,吉林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十届“东北法治论坛”在吉林省延吉市举行。论坛的主题是“基层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出席论坛、发表讲话并作了题为《法治社会建设的若干问题》的主旨报告,吉林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出席论坛并致辞,吉林省法学会名誉会长张金锁出席论坛,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协主席于晓峰出席论坛并致辞,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中国法学》总编张新宝、研究部副主任彭伶、会员部副巡视员王益民、崔秀娟,吉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姜德志,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黑龙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单宝臣,内蒙古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辉,吉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傅铁铸出席论坛,“三省一区”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六大区域法治论坛和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年会暨论坛今年明年承办单位河北省、山西省、浙江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成都市、济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的领导,吉林省各市(州)法学会、各研究会负责人共160余人参加论坛。论坛由吉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姜德志主持。
8月21日,第十届“东北法治论坛”在吉林省延吉市举行
张鸣起副会长出席论坛讲话并作主旨报告
张鸣起在讲话中指出,论坛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治理法治化”问题,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开展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强调,法学会要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搭建好交流研究平台。要研究中心,研究大局,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积极促使更多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体现在立法中、应用到执法司法实践上,更好地为法治建设实践服务。要突出区域特色,进一步扩大区域法治论坛影响力。希望“东北法治论坛”越办越好,取得丰硕成果,为东北地区法治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发挥应有作用。
张鸣起在主旨报告中系统阐述和论证了法治社会提出的时代背景及其重大意义,法治社会的时代内涵和基本特征,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关系,法治社会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路径,当前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重点任务等一系列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问题,给参加论坛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建设课,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明确了法治社会建设的方向。
吉林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出席论坛并致辞
吉林省法学会名誉会长张金锁出席论坛
李申学在致辞中说,探讨基层治理法治化问题意义重大,将对“三省一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和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法治型乡镇(街道)、法治型村屯(社区)建设。
“三省一区”9位专家学者先后发言,围绕基层治理法治化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讨和交流,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卫东、彭贵才、宋显忠等6名专家学者作点评。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出席论坛并宣读表彰获奖论文的决定
吉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姜德志主持论坛开幕式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协主席于晓峰出席论坛并致辞
闭幕式上,张所菲宣读了关于表彰获奖论文的决定。本届论坛共收到论文849篇。经论坛组委会初评,中国法学会终评,确定获奖论文共50篇,其中一等奖8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27篇。出席论坛的领导为获奖论文作者代表颁奖,举行了论坛承办交接仪式,下届论坛承办单位——黑龙江省法学会领导讲话。
“东北法治论坛”2006年开始举办,此后每年举办一届,由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一区”轮流承办。本届论坛围绕大局,聚焦基层,以问题为导向,研讨交流法治建设重点问题,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强,对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促进东北地区法治建设和法治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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