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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宝总编辑在“三大刊+ 读者·作者·编者恳谈会”上的致辞和发言

日期:2016-06-20 来源: 作者:admin

张新宝总编辑在“三大刊+ 读者·作者·编者恳谈会”上的致辞和发言

编者按:6月3-4日,由中国法学杂志社、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法学研究杂志社联合主办、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法学期刊对法学研究的引领与服务——三大刊+ 作者·读者·编者恳谈会”在武汉举行。来自“法学三大刊”以及《法学评论》、《法律科学》、《现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等刊物的主编或相关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等著名大学法学院(排名不分先后)的院长和教授们出席会议参与研讨恳谈。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张新宝教授代表主办单位致辞并就自己作为作者、读者、编者以及期刊研究会和期刊的管理者四个不同的角色对法学期刊的引领与服务作用发表了坦诚的体会、建议和意见。

致辞:

尊敬的王恩科副校长、法学期刊研究会各位副会长、法学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法学研究杂志社、中国法学杂志社三家期刊半年前即开始筹划、联络《法学评论》、《法律科学》、《现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等重要法学期刊在武汉召开一次作者·读者·编者恳谈会。华中师范大学尤其是法学院的领导和师生们为本次会议的召开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多方支持,使得会议得以按计划顺利举行。在此,热烈欢迎法学界和期刊界的朋友们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参加会议、贡献自己的经验和心得体会,感谢华中师范大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和法学院领导、师生们的奉献。

这是一次作者、读者、编者恳谈会。出席会议的有全国主要法学期刊的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辽宁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暨南大学、烟台大学、中南大学、南昌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各法学院院长和知名法学家,他们既是法学文章的作者,也是法学期刊的读者。这样一次恳谈会,旨在建构作者与编者、读者与编者、作者与读者之间理解与沟通的桥梁。通过信息沟通、意见交换实现作者、读者、编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以期达到提升法学期刊对法学研究的引导与服务的水平,提升我国法学研究的水平,提高法学期刊的办刊能力与质量。法学期刊的作者、读者和编者构成我国法学共同体人员的主体部分,三者的相互沟通、相互帮助和相互促进,将会对我国法学事业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

这是一次“恳谈会”。顾名思义,是希望所有与会者诚恳地去谈,用北方话说是“掏心窝子”去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将自己对写文章者的希望和要求谈出来,将自己对选文章、编文章的希望和要求谈出来,将对法学期刊社的产品、服务的希望和要求谈出来,以利各方改进自己的工作、创作出更好的作品、编发更好的文章,因此,我建议,发言要积极,建议和意见要坦诚,即使听到不同意见,要包容、要反思,关键是改进和提高。

以上是一个简短的致词,预祝会议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发言:

感谢会议安排我在第一单元做一个发言,刚才听了张广兴社长也是我十多年前的老同学和学长,以及赵磊主任的精彩发言,觉得启发良多,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学习、消化和借鉴。下面我分别以作者、读者、编者和管理者的身份或者说从四个不同的角度谈一些体会和认识,也谈一些要求、希望与承诺。

一、作为作者。在法学圈子里,我勉强算得上是一个作者,去年中国知网发布30年来全国法学影响力前100人的名单,有幸排在第18位。过去的30年基本上都在写,但写得最多的在40岁到50岁的10年间。作为作者有这么一些体会或感受:1. 享受到作品发表的喜悦以及由此产生的名和利;2. 结交了法学界和期刊界的朋友;3. 编者或者匿名评审专家们的意见对于文章的学术水平之提高,起到了主要作用。有些意见可能是不够中肯,不够全面、准确的,但也有机会让人兼听则明,所以,我这些年尤其重视匿名专家的意见,举个例子,今年初给某刊投篇稿子,其中一位匿名专家提出了十分严苛的意见,但我认为是有益的,我们做了五六千字的答辩,三次修改,甚至就讨论的话题做了一个数页的文献表格,反映国内外的研究状况,最后可能感动了编者的匿名专家,文章被录用,将在这期刊发出来。作为作者,有一次很深刻的教训,在一篇文章中引用某个部门规定,是从司法部普法网上直接下载下来的,没有核对纸质原文,却在文本上出错,弄得编辑部很被动,自己也很没有面子,读者来信批评啊!所以资料来源很重要,引用要准确。

作为作者,我对编者的建议或要求是:文章不管用不用,尽量快一点审,早点把结果告诉我,如果讲点交情,说说理由更好,此外,对文章的修改,多与作者沟通,不要单纯为了压缩篇幅,砍去许多文字,影响思想的完整性。

二、作为读者。做编辑特别是做期刊的负责人,无疑需要看其他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一是学习更新知识,二是把握动向知道其他刊物发什么文章,有什么趋势和潮流。

读者去看法学期刊上的文章,主要是为了寻求新知识、新信息、新观点和新方面,读到好的文章尽管不一定是民商法专业的,我会拍案称快,自己学习还推荐给自己的硕士、博士生学习,拿到文献课上做范文讲解。

但需要坦诚地说,好文章是少数,现在刊物多,文章多,其他媒介传播的文章也很多。因此,以下几点是我作为读者经常做的:1. 主要集中看主要刊物上的文章,次要刊物的文章看得较少;2. 主要看目录和内容提要,全文看的文章较少;3. 阅读上也存在学科偏好。

我想提出的建议是:1. 少数知名学者的文章太多,雷同太多,大概是店大欺客,也客大欺店,有些文章真的没有干货,没有观点; 2. 文字的精炼、表达的美感比起20年前,确实差了一大截,这都是电脑作怪,写字不费劲了;3. 虚张声势或花里胡哨的题目比较多;4. 还有那些关键词、内容提要,总觉得词不达意。

三、作为编者。一些出版社将编辑划分为策划编辑、文字编辑和技术编辑等,刊物的选题策划以及基于选题策划的选稿用稿,是其引领作用的体现,我们的一些主要刊物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发挥引领作用:1. 发表年度选定计划(以中国法学为例);2. 召开专门的组稿为目的的研讨会(如法学研究);3. 就重大理论和实践话题约请特定著名专家写文章;4. 结合有关论坛选文章(如中国法学从法学家论坛、青年论坛等选文章);5. 设定特别栏目长期引导投稿(如社会主义法治论坛、民商法、西方法律思想、国际法、民法典编纂等)。

我的建议是,密切关注目标刊物的动向和趋势,积极主动获取信息,建立与刊物相关人员的良性互动关系。大家不搞贿赂,不搞利益沟通,但要加强联系和沟通。有了信息、有了渠道、有了理解和信任,当然更容易写好文章并发表出来。

作为文字或技术方面的编辑,我的几点小建议是:1. 注意学术规范和研究范式,思想可以是奔放的、超前的,但形式必须是规范的;2. 要严谨、细致,一个小的差错都可以造成不好的后果,影响作者的声誉,也影响刊物的声誉;3. 虚心听评审专家和责任编辑的意见,认真处理,不同意的要认真答辩以求获取共识。

四、作为管理者。

1. 对期刊界的职责

2. 对作者的服务

3. 对读者的服务

4. 政治上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