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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10期

日期:2021-08-03 来源: 作者:q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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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新中国哲学社会科学70年


编者按:1949年新中国成立,开启了中国历史新纪元。伴随着人民共和国前进的步伐,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扎根中国实际,紧扣时代主题,在艰辛探索中不断开拓进取,以丰硕成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学理依据和智力支撑。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蓬勃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迎来新的大发展机遇。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精神指引下,社科界积极以新时代中国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们特邀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学部主席团主席谢伏瞻研究员,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吉林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张福贵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于沛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杨光斌教授分别从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政治学等不同学科视角撰写专题学术文章,回顾梳理当代中国学术发展历程,展望中国学术未来发展趋势,深入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理基础和逻辑依据。我们期望通过这组文章的刊发,推动各学科积极设置创新性议题,提炼标识性概念,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作出应有贡献。

新中国70年经济与经济学发展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勇于探索、不断实践,成功探寻出符合中国国情、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70年来,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全面小康社会即将建成,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创造了“当惊世界殊”的发展成就。伟大的实践产生伟大的理论。70年来,我国的经济学研究始终立足当代中国实践,在总结历史经验、回应时代主题、探索未来发展中不断创新发展,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内外环境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把握世界发展大势和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先后作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科学判断,提出新发展理念,作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握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重大战略决策,引领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并在历史性变革中,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书写了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篇章,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境界。

谢伏瞻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法学体系构建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方位,本文以回观过去、审视当下、面向未来的三重视野,反思中国法学的历史经验,把脉中国法学的时代课题,展望中国法学的发展趋势。

张文显

当代中国文学研究话语体系的建构


中国社会科学70年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其成果数量占据着世界的最大份额。但一个明显的不足是,体系建设尚在进行中,远未真正得以完成。就如有学者所言:“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尚未构建并发展出一套成系统、较为完备、较为成熟的解读近代以来中国发展变化、解读当代中国发展奇迹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没有自成一体的话语体系,一个学科就不能说已经成熟。作为中国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文学研究也是如此。不过,它毕竟在话语体系建构上做出巨大努力,也有不少经验值得总结。目前,关于话语体系研究的成果较少,全面、系统、深入概括的研讨更是难得。本文拟将当代中国文学研究70年的话语建构作为重点,分析其演进过程和历史轨迹,也寻找某些带有规律性的内容,以便为今后的进一步完善发展提供一个有价值的参照。

张福贵

历史科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开创的,也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觉醒,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一次伟大革命。中国史学在伟大的觉醒和伟大的革命中,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中,开启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的新征程。

于沛

以中国为方法的政治学


本文重点要阐述的是中国政治学的发展方向问题。作为改革开放事业组成部分的政治学,在文明互鉴中经历了激烈的政治思想斗争而依然能够坚守阵地并逐步发展壮大,初步建立起自主性政治学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作为学科的政治学虽然只有几十年的历史,但其研究对象并不局限于时代性问题,并因其扎根于中国历史和中国大地之上,享有无与伦比的知识资源和智慧源泉,进而为形成“以中国为方法”的中国政治学提供了可能。

杨光斌

02
唯物史观的阐释原则及其具体化运用


摘要:唯物史观根本的阐释原则是:史无前例地把社会历史过程的本质性,从思想、观念、精神的领域,移入到人们现实生活的领域,并因而将观念世界的统治地位揭示为意识形态的神话学。不仅如此,唯物史观的阐释原则同时诉诸真正的社会性和历史性,因为在唯物主义的阐释原则还未能在哲学上把握住社会性和历史性之时,它就根本无法通过社会历史的广大区域,它也根本不可能就此构成真正唯物主义的观点。这里表现出唯物史观阐释原则的本质特征,也展现出它同黑格尔哲学所具有的本质联系。然而,唯物史观的普泛影响,在很大程度上还滞留于原则或原理的表面,即使在许多唯物史观的赞同者那里也是如此。这里的关键牵涉到阐释原则之辩证的具体化运用。唯物史观的阐释原则一刻也离不开它的具体化运用,而这样的具体化运用就是去研究和把握自我活动着的既定社会。这一要义对于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其学术体系、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构来说,不仅具有积极的启发意义,而且还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唯物史观  阐释原则  历史性  社会现实  具体化运用

作者吴晓明,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上海  200433)。


03
关键词方法的意涵和局限——雷蒙·威廉斯《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重估


摘要:雷蒙·威廉斯的《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属于历史语义学范畴。威廉斯试图通过梳理、考辨和叙写一些词汇的历史发展及其意义,寻找有效研究社会和文化的独特方法。《关键词》的学术贡献是毋庸置疑的,它也是一种研究方法兴起的重要标识。该书曾产生很大影响,但也遭到不少非议,剑桥学派领军人物斯金纳对《关键词》的质疑尤为严厉。不少中国学人对《关键词》的方法论缺陷以及不足之处缺乏足够认识。德国“概念史”是历史语义学的标志性范式之一,把德式《历史基本概念》同与之有着不少相通之处的《关键词》作比较,很能见出二者的异同和得失,也有助于对相关问题的深入认识。

关键词:《关键词》  历史语义学  概念史

作者方维规,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特聘教授(北京  100875)。


04
理解央地财政博弈的新视角——来自地方债发还方式改革的证据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推进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在这一新的历史时点,仅从地方政府视角探讨中国未来发展路径已出现较大不适应性。从中央政府角度出发,通过挖掘央地财政博弈过程以观察中央财政改革目标如何通过其顶层设计而逐步实现,并以地方债发还方式改革作为典型案例,使用倍差法对中央政府顶层设计的过程及其效果展开实证检验。研究发现,中央政府在顶层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对地方政府行为的观察和判断,适时调整赋权方式,最终推动了改革目标的实现。这为理解改革开放后的央地财政博弈,提供了一个新视角。

关键词:央地财政博弈  中央政府  顶层设计  地方债  地方财政风险

作者吕炜,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教授(大连  116025);周佳音,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大连  116025);陆毅,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  100084)。


05
论公安侦查权与行政权的衔接


摘要:我国公安机关肩负刑事侦查权与行政权的双重权能。在公安司法实践中,一定程度上存在公安侦查权与行政权交错适用的现象,既有公安行政权替代侦查权的现象,也有刑事侦查权替代公安行政权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在我国存在,也在其他国家存在。违法和犯罪二元一体的追究模式,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划分方式,行政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宽松严苛的差异,导致了公安侦查权与行政权的交错。区分公安侦查权与行政权是二者衔接的前提,既是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需要,也是完善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的需要。区分公安侦查权与行政权的法理是,完善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将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益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起来。在制度层面,区分公安机关侦查行为与行政行为宜采取综合权衡标准,确立比例原则,规范行政证据转换为刑事证据的程序与实体制约规则,完善《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适当调整违法和犯罪的二元一体模式。

关键词:侦查权  行政权  刑事侦查  公安机关  执法司法衔接

作者张泽涛,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广州  510006)。


06
乡村民间纠纷的异化及其治理路径


摘要:发生在G省的一起普通乡村邻里纠纷,在基层社区未得到有效调解,之后经历了镇法庭的一审判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和再审、省高检的抗诉和省高院终审判决,几乎用尽所有司法程序却并未解决纷争问题。这一民间纠纷解决过程折射出在乡村礼治机制和法治机制双失灵的条件下,民间纠纷会出现纠纷解决过程、目标和法律运用方式等方面的异化。乡村民间纠纷的异化体现出乡村社会法律性的二重性,亦即法律与乡村的距离虽越来越近,人们“依法纷争”越来越多,但民间纠纷也越来越难化解。应对乡村社会民间纠纷异化问题,可能需要从纠纷管理向纠纷治理、从多元化机制向共建共治机制的转换,将民间纠纷管理纳入乡村社会治理的范畴之内,构建由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多种手段协同治理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关键词:民间纠纷  异化  礼治机制  法治机制  双失灵 

作者陆益龙,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北京  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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