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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简介

日期:2023-08-01 来源: 作者:admin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成立于2005年12月,是由全国法学期刊工作者和法学法律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研究会会址在北京市,研究会秘书处设在中国法学杂志社。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团结全国法学期刊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开展法学编辑出版研究和法学交流活动,紧密联系实际,推进法学期刊事业的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一)组织会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加强编辑出版道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高素质的法学编辑、法学研究队伍;

(二)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求真务实的学术环境,积极推动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科研方法创新;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学编辑出版工作和法学交流活动;

(四)经批准后,编辑出版会刊,主办网站,向会员提供法学编辑、研究与法学交流信息,宣传法学编辑、研究成果;

(五)组织开展对外法学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法学期刊的对外影响;

(六)组织、参与法治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七)加强法学编辑研究与法学教育的联系,促进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八)评选会员优秀法学编辑研究成果,促进法学编辑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九)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十)依法组织开展章程规定的其他活动。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的组织结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其中,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不超过5年;理事会由50名以上理事组成,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部分职权。研究会设会长办公会,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依章程规定行使相关职权。研究会设立秘书处作为办事机构,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工作,在会长办公会领导下,组织实施研究会年度工作计划,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历届会长分别为:陈桂明(第一届)、张新宝(第二、三届)、张文显(第四届)。目前,研究会会长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编委会主任张文显教授担任;常务副会长为黄文艺教授;副会长分别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莉萍、王锡锌、车丕照、刘艳红、李建华、李洪雷、杨建军、杨建顺、赵万一、胡玉鸿、施伟东、秦前红、谢海定;秘书长由王莉萍编审担任。研究会共有理事194人,其中组织机构负责人(含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15人,常务理事(不含负责人)48人,理事(不含负责人、常务理事)131人。研究会会员主要为来自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各法学期刊的编辑人员,各社科期刊、报纸、学报法学版编辑,以及各出版社的法学编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