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2-19 来源: 作者:admin
法治论坛
超越儒法之争
——礼法传统中的现代法治价值 俞荣根
中国古代监察与司法的关系
——兼议对当代监察体制改革的启示 艾永明
论工伤保险法制之完善 郑尚元
起诉书记载被告人前科信息的多层检视 杨 勇
专题研究
“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竞争法问题”笔谈 王 健 方 燕 徐士英 吕明瑜
理论前沿
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草案若干规定解读和建议 朱晓喆
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审视与建言 李 昊
《侵权责任法》第12条适用范围之厘定 冯德淦
违反产品后续观察义务的侵权责任构成及抗辩 张 云
英美侵权法可预见性规则之溯源、概念与逻辑 潘 俊
民法典编纂视野下的债权人不履行受领行为的责任规范整合 吴逸宁
不动产买受人的实体法地位辨析
——兼谈《异议复议规定》 第28条 庄加园
案例评析
信赖利益的保护与界限
——郑州市豫星调味品厂诉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案判决之评析 陈新民姓氏选择、公序良俗与法律解释
——最高法院第89 号指导案例与姓名权立法解释评述 黄泷一
超越儒法之争
——礼法传统中的现代法治价值
俞荣根
摘 要:先秦儒法之争并非“人治”与“法治”的对立。汉代新儒学融合百家,也终结了儒法之争。中华法系是礼法体制、礼法法系,并形成了帝制中国“礼法之治”的治理模式和志士仁人对“良法善治”的不懈追求。礼法仍存活在中国人的法文化血液深层之处,其中不乏有益于建构现代法治中国的元素和智慧。在法制和法文化领域,建立文化自信和接续、转化、弘扬传统,应从礼法传统入手,一味地从法家“法治”儒家“德治”去分头寻找,可能本身就已陷于路径选择之误。
关键词:儒法之争 礼法体制 礼法之治 良法善治
(作者简介:俞荣根,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中国古代监察与司法的关系
——兼议对当代监察体制改革的启示
艾永明
摘 要:监察与司法的关系是中国古代国家权力配置和治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自秦汉至明清,历代对这一关系的调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就监察权和司法权的定位而言,监察的性质属于司法,但监察权又高于司法权;就监察和审判的关系而言,两者有不同的基本职能,前者是“纠劾”,后者是“审断”,但监察又监督审判,且监察严重混淆和侵夺审判。历史表明,在司法权之外设立一个独立的监察权,两者会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如协调不当,必然会产生种种问题。中国古代特重监察,这是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的需要,并不是一项成功的历史经验。监察权高于司法权的制度安排,更是一种政治统治的需要,而不是理性的选择。
关键词:监察 司法 审判 中国古代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对当代监察体制改革的启示”项目编号:17BFX032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艾永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论工伤保险法制之完善
郑尚元
摘 要:工伤保险法律制度在我国的实践已20多年,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法制化程度最高的一类。但是,工伤保险法制仍存在诸多问题点和难点,诸如半社会保险性质与侵权责任法的纠葛、工伤认定范围的纠结、过劳失范与自杀排除工亡、认定机构与认定程序之偏狭、事故预防与职业康复的弱化等。为此,十分必要制定《工伤保险法》以整合社会法、侵权法和相关诉讼程序法,并科学厘定工伤范围,设计科学的认定程序及公正的认定机构,最终实现事故预防、工伤补偿、职业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关键词:工伤 社会保险 法制
(本文系清华大学文科自主科研项目“工伤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研究”的部分成果。作者简介:郑尚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起诉书记载被告人前科信息的多层检视
杨 勇
摘 要:我国起诉书中一直存在记载被告人前科信息的现象。在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背景下,起诉书中记载前科信息缺乏合理性,其一方面会导致法官及陪审员产生先入为主的不良预判和不公正的偏见。另一方面,若被告人被判无罪或者被轻罪化处理,前科信息的多次公示有损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前科信息具有品格证据的有关特征,域外很多国家和地区的证据制度中均设置多重规则限制其在定罪审理过程中的可采性以防止裁判人员产生偏见及预判。为与构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相呼应,体现程序公正,宜将起诉书与被告人前科信息剥离开来,前科信息材料装订在量刑卷宗内,定罪卷宗与量刑卷宗分开装订、分开移送;前科信息材料由公诉机关在量刑环节出示并在量刑建议书里阐明量刑依据和理由。
关键词:起诉书 前科 不公正偏见 品格证据 关联性
(作者简介:杨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贵州财经大学教师。)
“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竞争法问题”笔谈
王 健 方 燕 徐士英 吕明瑜
摘 要:近几年,我国数字音乐市场快速发展,涌现出QQ音乐、网易云音乐、虾米音乐、酷狗音乐等在线音乐平台。这些音乐平台普遍采用独家授权模式,由录音制作者把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数字音乐传播主体。这种独家授权模式对于解决音乐作品盗版问题成效显著,但随之又产生了反垄断争议,认为独家授权涉嫌构成纵向垄断协议中的独家交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的拒绝交易、超高定价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这些争议需要行业专家、经济学专家和竞争法专家共同研究和探讨。基于此,2018年6月14日,浙江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组织召开了“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竞争法问题”专题研讨会。与会者围绕“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行业分析”“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经济分析”以及“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竞争法分析”议题进行了深入而热烈的讨论。会后,我们邀请部分学者就上述议题撰写论文,以笔谈的形式展现给读者。
(作者简介:王健,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教授,法学博士;方燕,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徐士英,浙江理工大学特聘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吕明瑜,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草案若干规定解读和建议
朱晓喆
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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