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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法学》2015年第4期

日期:2016-07-22 来源: 作者:admin

2015年 第4期目录

两岸自贸区法律制度比较与借鉴

《海峡法学》2015年 第4月 宋锡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摘 要:2013 年两岸开始设置各自的自由贸易区,相继制订了各具特色的自贸区条例,在各方高度重视下,上海和其他三个省(市)自贸区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相关条例和最新负面清单已付诸实施,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可以说,在自贸区制度建设和实际运作方面大陆已经走到了台湾地区前面,但在具体建设自贸区过程中,两岸仍可以相互借鉴各自立法的有益经验和长处,探索和破解两岸自贸区设置与条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两岸经贸交流和直接双向投资的步伐.
【分 类】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财政法 > 经济法【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地方法制
【关键词】 两岸 自贸区 条例 负面清单 相互借鉴

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展定位与涉台警务工作前瞻

《海峡法学》2015年 第4月 魏惠斌 胡玉娟 张淑平 

摘 要:平潭综合实验区是国家开展两岸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交流合作,探索两岸同胞“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之“共同家园”的新型综合实验区.台湾地区警方在警政理念、交通管理等警务社会管理方面值得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机关学习借鉴.具体而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机关应在建立两岸犯罪信息交换平台、探索新型公共治安治理模式、探索具有“平潭两岸特区”特色的交通管理策略、开展两岸警察教育“产学研”一体化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
【分 类】 【政治、法律】 > 中国政治 > 地方政治【政治、法律】 > 中国政治 > 地方政治 > 台湾省
【关键词】

平潭综合实验区 涉台警务 工作前瞻

 

摘 要:平潭综合实验区是国家开展两岸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交流合作,探索两岸同胞“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之“共同家园”的新型综合实验区.台湾地区警方在警政理念、交通管理等警务社会管理方面值得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机关学习借鉴.具体而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机关应在建立两岸犯罪信息交换平台、探索新型公共治安治理模式、探索具有“平潭两岸特区”特色的交通管理策略、开展两岸警察教育“产学研”一体化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
【分 类】 【政治、法律】 > 中国政治 > 地方政治【政治、法律】 > 中国政治 > 地方政治 > 台湾省
【关键词】 平潭综合实验区 涉台警务 工作前瞻

 

台湾地区的冤狱及其救援状况分析

《海峡法学》2015年 第4月 高国其   重庆大学法学院

摘 要:台湾地区的冤案和疑案在岛内受到专业人士和普通民众的广泛关注.当地冤案、错案的形成具有证据运用不当、司法观念滞后等诸多原因.在冤狱救援方面,尽管存在再审、上诉和释宪等不同的法律途径,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操作上的困难.在各方努力下,台湾地区在减少和纠正冤案、错案方面采取了立法主导下的诸多措施,具有-定的启示.
【分 类】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地方法制
【关键词】 台湾地区 冤案 疑案 救援

 

我国VIE结构境外上市模式的法律规制及其未来走向

《海峡法学》2015年 第4月 陈向聪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 要:目前我国对VIE 结构境外上市模式的规制主要是体现在外资准入、外资并购、外汇流动、境外投融资管理方面的法律规章中.近年来,尤其是2014 年以来我国政府陆续修订出台了多项影响VIE 结构的监管立法,这意味着VIE 结构境外上市模式的前景可能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局.《外国投资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实际控制的规定将影响VIE 结构境外上市模式的存续,但仍会有一些外资企业通过VIE 结构模式规避我国外资准入等方面的监管;对现存VIE 结构企业不仅要根据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还应结合其所在的产业做不同的处理;《证券法(修订草案)》确立的“原则上备案,例外情况核准”的境外上市管理制度将使VIE 结构在规避境外上市监管方面已没有多少现实价值.
【分 类】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财政法 > 金融法【经济】 > 财政、金融 > 金融、银行 > 中国金融、银行 > 金融市场
【关键词】 VIE结构 境外上市 协议控制 证券法 外国投资法

 

类别股东权的法律保护

《海峡法学》2015年 第4月 张学文 刘晔   

摘 要:类别股制度的核心在于类别股东权利的保护.通过分类设置不同的股份可以构建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防范敌意收购,促进风险金融市场的发展.为此,许多国家公司法确立了类别股制度.我国类别股东权的法律保护措施,需要从立法模式、类别股的设定、类别股东大会制度、类别表决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
【分 类】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财政法 > 金融法 > 证券管理法令【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财政法 > 经济法 >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令 > 企业法、公司法
【关键词】 类别股 股东权 法律保护

 

从决定论到互动论:罪刑关系模式的反思与调整

《海峡法学》2015年 第4月 郝艳兵   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

摘 要:传统的罪刑关系决定论坚持定罪决定量刑、罪先刑后的罪刑关系模式.这种模式单向度地考察罪与刑的关系,过于简单化、直观化,未能科学把握罪刑关系的实质,导致在刑事司法上出现了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向,片面追求定性的准确性,而忽略了罪刑均衡原则的贯彻,导致重罪轻罚、轻罪重罚的量刑不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有必要对传统的罪刑关系决定论予以反思和调整,站在罪刑一体化的立场重新审视罪刑关系,改变罪与刑的二元对立,构建一种罪刑互动的罪刑关系新模式,通过罪对刑的正向制约和刑对罪的反向制衡实现罪刑法定在制约下的罪刑均衡目标.
【分 类】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刑法 > 总则
【关键词】 罪刑关系 决定论 互动论 罪刑法定 罪刑均衡

 

隐私权保护下公共视频监控的法律规制-从“双重控制论”到“结果控制论”

《海峡法学》2015年 第4月 刘清生 陈伟   福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公共视频监控不可或缺,但公民隐私权也亟待保护.对公共视频监控进行过程与结果的“双重控制”终将导致公共视频监控目的的落空.对公共视频监控进行“结果控制”有其正当性,能够实现公共安全利益与个人隐私权益的平衡.对公共视频监控进行法律规制,应当将“非公共场所”限于进行相关活动以暴露个人隐私信息为必要的区域,并严格规范监控责任主体、监控信息的使用以及相应法律责任.
【分 类】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行政法 > 公安管理法令【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民法
【关键词】 公共视频监控 隐私权 结果控制

 

论“两法衔接”中的职务犯罪

《海峡法学》2015年 第4月 宋金玲 马荣春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两法衔接”在“法治中国建设”中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相关职务犯罪是“两法衔接”不可避免的问题.而在“两法衔接”中,既可能发生行政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也可能发生刑事司法人员的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相关职务犯罪能够促进“两法衔接”健康有效地进行.
【分 类】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刑法 > 分则
【关键词】 两法衔接 职务犯罪 法治

 

个人所得税法改革创新性研究-基于附加福利课税立法体系的构建

《海峡法学》2015年 第4月 林琳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

摘 要:个人所得税作为现代税收体系中开征最为普遍的税种之一,是各国政府增加财政收入、调控宏观经济、优化纳税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连续多年超过0.4 的警戒线,居民收入分配不均的矛盾尖锐,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对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刻不容缓.在改革的思路上将附加福利纳入个人所得税课税范畴,构建附加福利课税立法体系,从拓宽税基的角度切入寻求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新方向.
【分 类】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财政法 > 税法 > 所得税法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税基 附加福利 课税

假释决定中社区影响评估机制初探

《海峡法学》2015年 第4月 陈小彪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