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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法学》2016年第2期

日期:2016-07-22 来源: 作者:admin

“李双元教授学术思想与人生”专栏

国际私法思想的革新与拓展——李双元先生国际私法思想整理与述评

【作者】 李久红

【Author】 LI Jiu-hong;Hunan Provincial Branch of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摘要】 李双元先生一直致力于国际私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国际私法许多领域都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法律趋同化、国际社会本位理念及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构建三者较全面的反映了先生的国际私法思想。法律趋同化是先生国际私法研究的起点,国际民商新秩序为国际私法功能与作用的新定位,也是先生国际私法研究的归宿,而国际本位理念则为国际私法立法与实践的指导理念,三者具有紧密的联系。这些全新法律概念和思想的提出既是当代国际私法基本走向的理论概括,也必将对整个国际私法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法学纵横

限量下放模式下地方立法权平稳承接研究

【作者】 王仰文

【Author】 WANG Yang-wen;Liaocheng University Law School;

【机构】 聊城大学法学院

【摘要】 立法权的配置是关乎立国之本的大问题。2015年新修改的《立法法》,是以"普惠制"和"限量下放"的模式对立法权配置作出的重大调整。这一变革的显著特征浓缩着中央与地方上下互动的分权博弈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探索愿景。有关地方对限量放权模式的有效承接,可谓风险与挑战并存,而且在权力运行、立法质量、审批压力和司法适用等几个方面的困难还可能会逐步积聚。应对地方立法权平稳承接的新常态,应当着力从树立改革系统思维、强化权力监督机制、充实地方立法力量和提升人大审批功能等方面慎重思量,稳步推进。 

 
我国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作者】 卢建华

【Author】 LU Jian-hua;Legal Affairs Office of Huna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机构】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摘要】 我国已基本形成以3个国务院文件为主体、14个省级政府规章和数百个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但这一制度体系存在诸多问题:一是重大行政决策作为从行政管理学引入的概念目前在行政法学上尚未完全融入原有的概念体系,加之各地立法对这一概念定义模糊以及对其如何归类定性不准,导致了一些地方行政程序立法的体例混乱以及出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难现象;二是根据决策成本与决策效益并重原则,目前国务院文件及地方立法规定的5至7个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或法定程序过多,应技术性减少;三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存在较多缺失,致使各地精心构建的一些重要程序难以落实;四是各地立法的适用范围差距大。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建立全国统一的、刚性的、操作性强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关键词】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问题完善
 
论中央与地方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财产的分级所有

【作者】 冯乐坤

【Author】 FENG Le-kun;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机构】 甘肃政法学院

【摘要】 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将行政、事业单位所占有使用的财产视为国有。为便于管理,遂对其实行了中央与各级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但各级地方对其直接管理的行政事业性财产往往享有了所有者利益而直接成为了利益主体,因此中央与地方之间势必存在利益冲突。尽管适用我国国有财产的分级代表理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二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但却无法解决国有与各级地方实际处于所有者之间的矛盾,与其这样,不如在借鉴中央与地方之间对国有财产分别享有权的分权理念下,直接赋予各级地方行政事业性财产所有权。即,中央直接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性财产应为国有,各级地方直接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性财产应为各级地方所有,典型的就是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教育性财产也就相应地被确定为国有与地方所有。 

 
论西塞罗的哲学立场与自然法

【作者】 何为

【Author】 HE Wei;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摘要】 西塞罗哲学立场上的双重性模糊了人们对其关于自然法问题的真实看法。作为哲人的西塞罗,深刻地意识到哲学与政治的冲突以及政治生活的内在局限性。因此,他在普遍意义上借用了廊下派的自然法学说为其政治目的服务,这构成其写作《论共和国》和《论法律》的真实意图。然而,即便西塞罗基于廊下派的自然法学说的不足而对其进行了"改造",也并未使其获得了一种"西塞罗式的自然法学说",因为其原初的哲学立场决定了他的自然法学说的本质乃是柏拉图式的古典自然正当理论。 

 
专题_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2篇)

论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中腐败资产分享制度的构建

【作者】 欧福永刘益恒

【Author】 OU Fu-yong;LIU Yi-heng;Law School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机构】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 腐败资产分享可以有效促进反腐败合作,有利于腐败资产的返还和处置。腐败资产分享这一原则基本上已为国际社会所接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具有支持资产分享的倾向。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都建立了相对成熟的资产分享制度,签订了一系列协议。我国可以以个案合作成功案例为基础签订资产分享协议,建立腐败资产分享制度,设立腐败资产管理基金。 

【关键词】 腐败资产资产分享反腐败
 
我国境外追逃追赃机制构建的初步探讨

【作者】 张惠芳

【Author】 ZHANG Hui-fang;Law School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机构】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 我国境外追逃追赃机制正在逐步建立,但亟待深入研究完善。要建立我国境外追逃追赃机制,必须认识建立这一机制已势在必行,这一机制的特点和如何构建等三个主要问题。 

 
法学争鸣

论我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机制的完善——以北京、山东、广东、海南的四省制度文本为考察对象

【作者】 汪全胜黄兰松

【Author】 WANG Quan-sheng;HUANG Lan-song;Shandong University;

【机构】 山东大学

【摘要】 为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2011年后北京、山东、广东、海南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然而这些制度实施效果并不是很好,虽然这四省市都设计了相关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机制,但在机制设计上仍然存在举报主体不全面、接受举报的主体设置不合理、举报方式单一、举报程序不具有可操作性、奖励标准设置不科学、奖励程序缺少正当性、举报人权利保护措施欠缺等问题,为保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有效实施,就需要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机制,在举报主体、接受举报的机关、举报程序、奖励标准、举报人的权利保护、奖励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设置,提高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机制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新《食品安全法》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深化

【作者】 白明华

【Author】 BAI Ming-hua;Tianjin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机构】 天津外国语大学

【摘要】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食品企业必须严格履行企业社会责任。2015年10月1日经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新《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安全追溯、网上销售食品实名登记、转基因食品标示、提高惩罚限额等制度,深化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责任,并通过强化地方政府落实责任、有奖举报制度保障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新《食品安全法》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深化将使食品安全管理逐步走向社会共治。 

 

试析唐律自首制度

【作者】 文哲

【Author】 WEN Zhe;School of Law,RUC;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 唐律自首制度是在我国封建社会当时历史条件下较为完备的一项刑法制度。该制度对自首的概念、原则、形式、分类及自首成立的条件、自首的例外规则以及对自首的犯罪者的处罚等,均作了比较详尽的具体的规定,凸显了许多自身特点。在目前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势下,对唐律自首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全面总结、科学借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有关自首制度。 

 
司法实践

侦查程序被害人律师帮助问题

【作者】 兰跃军

【Author】 LAN Yue-jun;Law Schoo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机构】 上海大学法学院

【摘要】 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侦查行为侵权性的特点和律师法律服务职能的本质决定了侦查程序被害人获得律师帮助权具有正当性根椐。该权利应当包括提供法律咨询、阅卷权、在场权、调查取证权、代理申诉、控告和提供意见权六项具体权能。为了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为被害人提供有效法律帮助,还必须解决律师的数量、律师为被害人提供法律帮助有效性的检验标准和侦查机关侵犯律师帮助权的法律后果三个问题。 

【关键词】 侦查程序被害人律师帮助权
 
中国司法传统中的“特色司法”

【作者】 张彬

【Author】 ZHANG Bin;Wuhan University,School of law;

【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是当前司法改革理念,围绕这一理念,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总体框架和重要部署,并进行了多方试点,但效果不佳。结合历次中国司法改革工作,会发现,司法改革大多是"雷声大雨点小"。为此,我们不得不反思,究竟怎么样的司法改革才被中国所需,才被中国人民所需。对这一问题,唯有深入认识中国实际,认识中国社会,认识中国人民,方可找到良方秘钥。而深入了解中国司法传统和传统司法,会发现,中国的司法其实是一种情理司法,是一种人民司法,是一种能动司法。 

 
域外法评

简评欧盟TTIP投资章节草案的ISDS机制

【作者】 张庆麟黄春怡

【Author】 ZHANG Qing-lin;HUANG Chun-yi;School of Law,Wuhan University;

【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 在欧盟与美国正在进行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的谈判中,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ISDS)备受争议。一方面,它是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它可能影响到东道国公共政策的制定,引发了公众的担忧。欧盟为了应对公众的质疑,在最新发布的TTIP投资章节草案中创造了投资法庭体系,并从多方面完善了程序性规定,试图为国际投资仲裁带来公正性、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关键词】 TTIPISDS机制投资法庭体系
 
外国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的嬗变——兼论中国立法及实践的现状及趋势

【作者】 眭占菱肖威

【Author】 SUI Zhan-ling;XIAO Wei;Law School of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 跨国投资发展初期,并无完善的外国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而是沿用了传统国际法上的"外交保护机制"。然而,由于外交保护程序之繁琐、政治与经济成本之高昂,运用外交保护制度无法有效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争端,因而最终被更有效率的现代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所取代。 

 

直接适用法的正当性考察

【作者】 杨华

【Author】 YANG Hua;Law School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机构】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 直接适用法所体现的单边主义立场,已经突破了萨维尼的理论预设。直接适用法的兴起并非偶然,它是欧陆国际私法发展到一定阶段顺应时代潮流所做的一种自我反省和调适,也是欧陆传统国际私法面对生存困境所做的一种自我救赎和完善。国际私法的范式的转换、价值取向的嬗变、功能主义的勃兴,以及公共秩序的式微,共同为直接适用法的产生提供了正当性理据。 

 

跨国公司国际刑事责任前瞻

【作者】 宋佳宁

【Author】 SONG Jia-ning;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Laws,Tianji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机构】 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

【摘要】 随着跨国公司在部分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从事国际犯罪的行为越来越突出,国际社会追究跨国公司国际刑事责任的态度也更为积极。近年来,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于跨国公司国际刑事责任在国际法层面和国内法层面的认识和理解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究竟应当采取何种途径确保跨国公司的国际犯罪行为得以追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关键词】 跨国公司国际刑事责任国际刑法;